以实物形式投入资本,应按()作为实际投资额入账

如题所述

一、投资者实物形式投入的资本,应按有合法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认定的,同时合伙投资者协议认可的公允评估价值作为实际投资额入账。如果所有投资者属于首次出资,则全体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全部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果投资者是后来新介入的,则投资者以实物形式缴纳的出资额,其在注册资本所占份额部分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大于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不记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作为资本公积,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二、投资者以实物形式投入资本的实物资产,在财务上一般表现为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相对应的,这些实物形式的资产也是按投资者协议认可的公允评估价值入账的。
三、个人和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投入资本,公允评估价值超过实物资产原有价值部分,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按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但有五年的递延期,可以分五年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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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1
以实物形式投资的,按(双方认可的估价数额)作为实际投资 额入账。
以货币资金投资的,应该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投资者的 投资入账
第2个回答  2013-12-04
以实物形式投资的,(应按公允价值)作为实际投资额入账
第3个回答  2018-05-11
按实物的公允价值入账啊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1
以实物形式投入资本,一般按照评估值或者市价作为投资额,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从起约定,但是约定的金额不得大于当时的评估值或者市价。
简单说,100万的实物,可以以100万的价值投资入股;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以80万的价格投资入股,那就以80万的价格入股,但若约定120万的价格入股,就不可以了,因为超过了实际的价值100万,类似于虚假出资或者说出资不实,是不允许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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