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遭逢父母丧事。旧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
读音:dīng yōu
出处:唐·房玄龄《晋书·袁悦之传》:“ 悦之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
翻译:袁悦之开始做谢玄的参军,被谢玄重视,因父母丧事才辞去职位。
历史: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相关词语:夺情
读音:duó qíng
意思: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
引用:赵尔巽《清史稿·穆宗纪一》:“ 李续宜母丧,诏夺情署安徽巡抚。”
翻译:李续宜母亲去世,皇帝下令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去安徽任巡抚。
历史:
中国古代规定政治人物一旦承重祖父母,亲父母的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意思是必须请假二十七个月,回乡下守丧,事后再重返官场。但是为了因应各种局势,“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礼制,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起复制度,但在唐玄宗后夺情已较少见。
历史上关于“夺情”最有名的例子是张居正。万历五年,张居正19年未相见的父亲去世了,这时正值张居正掌握权力不久,各项改革事业刚刚铺开,他当然不愿意此时离职。恰逢小皇帝这时也对他崇拜得不得了,于是让张居正“夺情”。当时无数官员上书谴责张首辅的不孝行为,被皇帝痛打,有人甚至被打成残疾。
后来小皇帝长大,对张居正专权一事极为反感,于是拿夺情做文章,将死去的张居正抄家夺爵、子孙流放;而对于大明朝来说,由于万历记恨张居正,导致初见成效的张氏改革人亡政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事百科-丁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丁忧”指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后多专指官员居丧。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称“丁忧”。
丁忧,读音:【dīng yōu】
相关出处: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
袁悦刚开始为谢玄的参军(军职、相当于副将),被谢玄所器重,因为自己的亲人去世回家守孝而离开自己的职位。
“丁忧”虽字义上是指“父母的丧事”,但是由于古代的文化传统,形成了“丁忧守制”。
清代,官吏遭父母之丧时,於家服丧三年。吏期为二十七个月。织田万《清国行政法泛论·官吏分限·守制》:「官吏若遇有父母之丧,无论去职与不去职,均不敢执务,必在家服其丧,谓之丁忧守制,其期以二十七个月为定例。」
另外与“丁忧守制”相对立的就是“夺情起复”,又称夺情。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比较有名的“夺情”事件是明朝首辅张居正的父亲死后,本该丁忧去职的他夺情起复。
丁忧 dīngyōu
遭逢父母的丧事,也称“丁艰”
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丁忧源于汉代,至宋代则由太常主其事。“丁”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遭逢居丧”时,儿女们会忧伤,会居丧,会遵循一定的民俗和规定“守制”,这显然比单纯“人丁忧伤”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丁忧”,体现了古人对文字运用的炉火纯青。丁忧期限三年,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始为谢玄参军,为玄所遇,丁忧去职。——《晋书·袁悦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