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由北向南从小区出口驶出(小区保安抬杠,溜出,速度很慢),左侧(东向西方向的马路边)有停在路边的大面包车挡住自行车道的视线,机动车开大灯提示行人注意(天气比较暗),车头过了停在路边的大面包车时,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很快的电动车撞倒左前大灯处。这个责任应如何认定?电动车显然是超过限速行驶的,且电动车表示已经看见机动车的车灯了。另外,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完全挡住了视线,看不到自行车道的情况,所以机动车都没有踩油,完全是溜出的小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