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想辞职,迁到公司的户口和档案怎么处理?

我是今年7月份来到公司的,大概半个月前签了劳动合同,不过注明了试用期三个月。
现在想辞职,问下各位达人以下几个问题:
1.户口:户口迁移证已经给了公司,现在还没有给我们办集体户口。我能要求人事部把我的户口给我吗?我想把户口带回家,再放回家那边。
2.档案;档案毕业时学校直接寄到了公司,我能不能自己拿回手里?
3.若公司不给我户口和档案,我该如何处理,去哪些地方处理这种情况?

分不在高,谢谢各位。

你的情况主要看辞职是否能得到公司同意。若公司不同意,他们就什么都不想给你,或要求你赔偿。这时你只好按劳动合同条款找他们理论,或劳动仲裁、起诉了。若同意你辞职,必须让他们出具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同时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派遣证)还给你,你只有持上述一函两证,才能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时效是毕业后两年内),若联系了新单位还需带上新单位的接收手续,若只是想将户口办回家,直接向学校说明。记住,直接拿户口迁移证回家是落不了户口的,必须到学校办理改派,同时还要改户口迁移地址和有效期才行。档案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自己带的,应该由单位寄回学校再改寄原籍人事局或人才中心。但也不排除个别歪公司让你自己拿着,那你应该拿回原籍或落实单位后交新单位或所在地人才中心保管。切记,上述材料千万别遗失了,否则麻烦大了,没经历过体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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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7
你好!第一个问题,只要公司还没给你们办了集体户,你可以跟领导协商解决此事,可以的!
第二个问题,档案也是可以拿回来的,但是你想好,下一步去哪工作了吗?
第三个问题,你完全可以和公司解释说你有新工作了,再说试用期都注明三个月了,如今你还没到三个月,可以的!理解试用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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