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04
一般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这是关于合同当事人的条款,应在合同中列明。
二、标的是合同不可缺少的条款。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还可以是技术成果或工程项目。但法律禁止的行为或禁止转让的物不得作为合同标的的。
三、数量是确定标的的主要要件。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就很难确定,有偿合同就失去计算价金的依据。因此,数量条款应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明确。
四、质量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的名称、品种、规格、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等。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要款之一。
五、价款或酬金是取得标的物或接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所支付的代价。价款或酬金条款是合同关键条款之一。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履行期限既是享有权利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检验负有履行义务一方是否按期限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标准。履行地点和方式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也涉及合同履行中责任风险的承担。因此,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同权益。违约责任不以合同规定为条件。即使合同未规定违约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合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的,发生纠纷时就应该按约定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合同未约定这一条款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还有一点注意的是:应对对方资质对行审查,如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居住地、年检有效时间等。还应通过对方当事的上下游企业,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信用进行调查,即:资信调查。
第2个回答 2019-12-30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