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出现的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的药物剂型、剂量。同一时间,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手续包括工商核名及办理营业执照,向所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1类、2类器械备案,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
人员条件门店质量负责人,需要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即执业药师来担任,该资格在筹备证照办理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在经营期间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中药师,如药店有售中药饮片需配备; 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相关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场所条件面积要求40_-100_左右,具体取决于开店区域是农村还是城市; 要具有与所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等; 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不少于20_的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