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16
没有签合同是比较麻烦的,建议你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也就是某些城市的市民服务中心,要是那里没有,就直接去劳动局。和同事要处好关系,必要的时候同事可以作证
第2个回答 2010-09-16
先把考勤记录,工资单等收集好。
再跟老板提出来,如果不同意,你就告诉他会去找劳动局,基本上是会放你走的。
不过你既然给人打工嘛,等等也是义务嘛,中国人重人情,如果老板平时待你也不很差的话,等上一段时间又何妨呢?
多帮老板想想,你会过的更如意。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
第3个回答 2010-09-16
不知道你是不是适用期内(法定约定试用期范围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如果在试用期范围内,你可以在提出辞职后的7天内离职,对方不能扣除你的工资。
试用期后,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
PS:不管对方是否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根据发薪记录,同样可以认定你们的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