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要有好词好句和感受

如题所述

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一)、《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十篇散文合集。这本书虽然难懂,但读完后却能带来巨大的成就感。读完《朝花夕拾》后,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正派。想要一辈子快乐,首先学会做人。然后,还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这里回忆了他从童年到中年,从家里富裕的小时候,在百草园里和三味书屋里、和插画本的山海经与二十四孝图度过的时间,到长大后鲁迅来到日本求学,和自己的老师同学度过的时间,都在描述自己不同的生活状态时,对当时一些“伪君子”的言行进行了嘲讽。这本书说与英国作家夏洛特所著的《简·爱》里有些相似,简所处的那个时代是最以阶级地位薯团分割人的时期,也是最用地位看人的时期,我想简与鲁迅先生对违背自我精神的人进行嘲讽,揭下那些虚伪的面具。
1)鲁迅先生身边的人们
日子是繁琐的,一个人,一个举动,可能就会让我们感动很久,回味很久。《朝花夕拾》中,大都是写爱与回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是反抗旧势力的散文《狗·猫·鼠》了。这篇文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鲁迅讥讽他们散布的“流言”、表面上戴着的面具,实际上只是为了自己的好处罢了,只为了自己的好处假装成一幅正义的化身的样子,也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长妈妈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一个人物。长妈妈是鲁迅的保姆。长,并不是她的姓氏,只是鲁迅家人改不了对以前保姆的称呼。这个到现在人们仍不知她叫什么的人,就是我在读《朝花夕拾》中,印象最深刻的人。若要问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长妈妈身上的气质,我想是无人能比的。并不是说抬头挺胸像天鹅。而是她身上那些繁琐的规矩,以及对于孩子的爱。
长妈妈是很典型的妇女。头脑里没有知识,规矩却比谁都多。个性啰哩叭嗦。我相信鲁迅一开始是不喜欢她的。从她踩死隐鼠开始。或者可以说,我也是不喜欢她的。直到她买了“三哼经”。她的简单纯朴的话语,让我开始喜欢她。她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鲁迅以为,对她说了与没说无区别。但殊不知,细心的长妈妈,竟给他买了。
十三岁时,家里发生一场很大的变故,经济状况渐入困顿,以及父亲的病,使他饱尝了冷眼和污蔑的滋味。医学报国到文艺报国,他始终有一种忧国忧民的情怀。他在异国他乡看见同胞为中国人被杀欢呼雀跃,感到疑惑并且愤恨,他不满于这些“华夏子女”,气愤他们背叛祖国的行为,这些墙头草和落井下石的人,他的心不甘于他们为伍。在日本,他遇到了一位令他尊敬的日本医学教授,这位藤野先生必是一位热心的医学传承者,他无私地教授学问给鲁迅,“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鲁迅对教自己解剖学的教授道别,“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他的性格,在我的心里是十分伟大的。虽然他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
(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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