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级别战犯被判了2次死刑是为什么?

如题所述

二战中毙命于中国战场的日军将领有90人之多,而其中毙命于广东的就有12人,12人当中被判死刑的最高级别日军将领就是田中久一。他曾两次被判处死刑,可见其罪行罄竹难书,1947年被执行枪决,死时59岁。

早年的田中久一一直在日本陆军大学任教,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直到1938年日军广东大亚湾登陆,他才作为日军第二十一军的参谋参与实战,那是他已经年过半百。他可谓是老兵新官,刚一登陆就被中国人抓住了。1938年9月18日田中久一作为二十一军参谋定下从广州大亚湾登陆广州,登陆前他派几个侦察兵上岸,对当地的情况进行摸索,但由于这几个兵的通讯设备发生了故障,无法与田中久一取得联系。他决定自己实地考察一番,结果他到了大亚湾却迷路了,被当地的团民发现他形迹可疑、语言不通,直接把他交送政府处理。

审讯中,他说他是台湾渔民,由于船只损坏被迫在大亚湾登陆,他还说台湾渔船马上来接他回去,并保证今后不在此地登陆。当地的政府居然相信了他这鬼话,居然把他放回去了。根据田中久一的情报,两周之后日军7万多人,500多艘军舰,100多架飞机在大亚湾时大举登陆,占领了广州。为了占领广州,他命令自己的军队对广州百姓居所进行狂轰乱炸,死伤达10万人之多。之后他升任为23军总司令入驻广州,被称之为华南之虎。他又配合冈村宁次展开了湘桂作战,他在自己的统治区滥杀无辜,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虽说他是个佛教徒,但杀人不眨眼。占领香港之后,他派兵闯入了斯蒂芬学院之内,残杀了英军伤员达数10人,并对医院的医生护士实施强奸。在他兼任香港总督期间,美国飞虎队少校被迫跳伞降落在香港,被日军抓获之后对其多方虐待,最后被日军军事法庭处死,这是美国人永远不可能原谅他的地方。1946年3月和6月田中久一分别被美军和中国军队在上海和广州的军事法庭判处他死刑。1947年3月27日,恶魔被中国军人执行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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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2
你说的是田中久一吧,这个人简直是丧心病狂的典范,他占领广州时,曾下令无差别轰炸,导致平民百姓死伤过十万。
但是这只是开始他随后的战役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变本加厉。
在战争的后期,台湾岛中同样残忍虐杀了美军空军数人。
战争结束后,中方和美方各自对其宣判死刑,于1927年3月27日被中国解放军执行枪决。
第2个回答  2020-08-02
因为他带领日本军队害死了很多中国人,他还在战争期间折磨战俘。
第3个回答  2020-08-02
因为是两个国家进行对他的审判,一个是美国 一个是中国。
在广州,他作为21军参谋长,对各地实施狂轰滥炸,死伤平民达10万众。因攻占广州有功,田中久一在1年后晋升为中将,当上了方面军的参谋,又过了2年,方面军改制,田中顺理成章地当上了23军的司令,主管华南,驻地广州,直至日本投降,人称“华南之虎”。
这期间,他配合冈村宁次开展了湘桂作战,在战区杀害平民,奸淫掳掠,滥施酷刑。
在他兼任香港总督时,飞虎队少校约翰·荷克失事跳伞降落在香港后,被日军抓获,多方虐待,最后被日方军事法庭处死。正是因为这件事,日本投降后,美军在上海设置了军事法庭,对田中久一等相关负责人,开始“秋后算账”,他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杀害荷克少校,却因为是最高负责人,而被美军审判,判处了死刑。田中被美军审判是在1946年3月,地点在上海提篮监狱设置的上海军事法庭,在美军对其宣判后,中国对其罪行也进行了审判。
1946年6月,在广州市广卫路的广州行营军事法庭,田中久一因战争罪被判处死刑,判决书曰:“纵横转战,肆虐东南,是罪不容诛的战犯。”
第4个回答  2020-08-02
因为他犯下了很深的罪行,最终被中国和美国同时宣判死刑,所以说他被判了两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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