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167还是174

如题所述

1. 综合工时月度是168小时还是174小时?
综合工时月度是174小时。这是根据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和每月21.75天的计薪天数计算得出的。
2. 综合工时制是如何定义的?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确保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为250天/年,计算方法是将全年工作日365天减去休息日104天和法定休假日11天,再除以12个月。
4. 如何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 综合工时制企业有何特殊规定?
综合工时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企业应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6. 综合工时制下的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7. 综合工时制下的延长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
8. 综合工时制下,时间的小时数有何限制?
平均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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