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产假期的国家规定?

公司一女员工已生育一龙凤胎三岁大,但是这个月因为流产需要请假,我是应该给她算病假还是流产假呢?

按照《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但是由于她已经正常生育了孩子了,再行生育应该是不符合生育政策,这个时候发生的流产,是否适用这个法规是有一定的争议的,但是算病假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以上意见,供参考!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张贤么律师。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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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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