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实务当中,保险公司为了防范投保人带病投保而给保险公司和其他同险种投保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在投保申请的时候特要求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相关事项(投保单上有详细载明,如健康及财务等情况),在保险法中有个不可抗辩条款规定,投保人两年内由于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隐瞒或者瞒报了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相关事项,保险公司可不予履行保险责任的赔付,两年后则不可以未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
通俗的来说,就是如果客户隐瞒了疾病史而投保了保险,则在两年内因为既往疾病而导致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两年后则不可因客户当初带病投保而拒赔。
建议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因为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可以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