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主权国家是不受其他国家干预或限制,独立自主地处理国内和国际事务的国家。主权国家是具有固定领土、一定的居民、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主权的政治单位。
在国际法中,主权国家是一个非物质的法律实体,对地理区域拥有主权,并以一个法定的政权机构为代表行使主权。主权是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
主权国家,指具有固定领土、一定的居民、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主权的政治单位。在国际法将主权国家定义为一个非物质的法律实体。
依据国际法而对确定的领土拥有主权,并以一个法定的政权机构为代表行使主权,主权可分为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
主权概念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国哲学家让·布丹的作品中,对于布丹来说,主权是“属于共和国的绝对的,永久的权力。”主权不在个人,而在国家,因此主权是永久性的。
主权是“主权者的独特特征,主权者不能以任何方式屈服于他人的命令,因为只有主权者才能为隶属者制定法律,废除已经制定的法律,以及修改过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