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为“中央管理企业”的简称,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或其他等中央部委(协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一般认为,中央企业主要特征有三,一是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二是人事关系在人社部单列;三是经营上在国家计划中单列(国务院可以直接向其行文)。
中央企业举例: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1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