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出自哪本书?

如题所述

  出自于余华《活着》
  余华,当代作家,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同名人物有赛艇运动员、医生等。
  目录[隐藏]

  简介

  1960年4月3日(《四月三日事件》的来源)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电影。

  这段对你写论文有用
  80年代中期余华等作家在中国文坛上的崛起,无疑是中国先锋小说历史上的大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代表了当代先锋小说的真正开端.余华的小说用一种近乎残酷的手法直面描写生活中最丑陋而远离理性的区域,往往给人以心灵上的震撼,也对当代文学共鸣的状态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余华在中国文坛上以独行侠著称,其较有影响的作品当推〈活着>、、等。这些作品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坛上的地位,也充分地展现了他自己的写作风格。
  余华1960年4月出生于浙江杭州,在他一岁的时候,离开杭州来到海盐,从那时起他便在那个叫海盐的地方度过了人生三十多年的时光。余华的记忆是从“连一辆自行车都看不到”的海盐开始的,童年的他因为父母上班没时间照看他便经常把他和哥哥锁在家里。他们所能看到的就是窗外石板铺成的大街和远处的田野里耕作的农民。因为从小在医院长大的缘故,见惯了医院里血肉模糊的情景与病人在面对亲人死亡哀嚎痛哭的情形,在他幼小的心里刻下了一种悲剧的意识,这种悲剧的意识最终主导了他以后在文学写作道路上的思想。余华的作品发展对人的存在的探索空间,对人的生存状态进行了直面的揭示。他的小说以一种冷静的笔调描写死亡、血腥与暴力,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人性的残酷与存在的荒谬。
  余华他在父母的安排下当过牙医,是因为父母都从医的缘故,所以父母也希望他能走上从医的道路。但余华并不喜欢医院的工作,后来他在自己的努力下转到了县文化馆工作,从此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不过在医院工作的那段经历及见闻为他以后创作奠定了基础成为创作题材及风格的源泉。余华没有上过正式的大学,对此他自己一直耿耿于怀,后来在鲁迅文学院深造总算以研究生班的结业证书一洗遗恨。
  1987年,余华以一篇风格独特的短篇小说《十八岁的出门远行》正式踏上文坛,小说讲述了一个以少年出次离家的一段行程,其中充满了一种梦魇般的惊异与恐惧。余华对现实生活中人生存现状的极端刻画让人匪夷所思。余华深受卡夫卡和法国新小说的影响,卡夫卡的作品使他对人类扭曲变形的原始罪恶有着特殊的敏感;萨洛特、西蒙和罗勃—格里耶等人那种无限贴近物象却又在真实与幻觉中临界状态摇摆的叙述方式,在余华的作品中得到了鲜明的张扬;同时,受鲁迅的冷峻笔法和敢于直面揭示人类阴暗面的写作态度影响,余华在进入丑陋的世界解读人性的罪恶时显得娴熟而老练。在当今中国文坛,余华以其冷酷的叙述著称,他那忧郁的目光从来不屑于注视蔚蓝的天空,却对那时那些潮湿阴暗的角落孜孜不倦。
  在《四月三日事件》、《河边的错误》、《现实一种》、《难逃劫数》等作品中,他细致的描写了人与人之间的残杀,如《现实一种》“像是在说一种事物的因缘,人们虽然彼此伤害,杀戮,生活的本相如此的残酷,但是人类却依然莫名其妙的繁衍。”他早期的这些小说中叙述者在表现这种冷漠与残酷时,由于刻意追求的冷峻风格而使作者的态度显得暧昧,事实上余华的这种貌似超然而冷静的叙述风格来源于作家与现实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他要与他笔下的人物及其代表人性的残暴与残酷的一面保持距离。不论善恶,他都要保持一种理解之后的超然,并由之产生一种悲悯之心,这也导致了他在进入90年代后作品《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中的风格转变,这些小说在描写底层生活的血泪时依然保持了冷静的笔触,但更为鲜明的是加入了悲天悯人的因素。
  最早读余华的《活着》,源于张艺谋导演,由巩利和葛优担当主角的电影《活着》,且不说张艺谋导演的如何,巩利和葛优演的如何,单是那种苦难的小说人物情节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看完电影还意犹未尽,忍不住又去书摊上搜寻出版体小说猛读一气。《活着》隐含着余华内心对弱势群体强烈的关切意识,这些乡村小人物活着的原始愚昧状态令人悲哀。
  《活着》讲述了一个出身地主家庭腰缠万贯的少爷徐富贵,因为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转于市井之中,沉迷于吃喝嫖赌之事,后来因赌博输光了家产气死了爹娘,被迫流浪街头,差一点成了乞丐,幸亏碰到以前家中的一个丫头收留了他,后来成为他老婆,他们结婚生子,而后被拉去当壮丁打日寇,后来又打国民党。徐富贵在战场上想:老子大小也打过几十次仗,老子死也要活着。一语道破了他生存的悲剧形式,悲剧意识没有潜在人物性格里。徐富贵因为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孩子他想早些回去,后来就从部队中偷偷溜走了,徐富贵在灾难中显示出来了他的生命异常坚强。回去后他却因祸得福,二龙替代他挨了枪子(二龙因为和他赌博时赢了他的全部家产,却因闹土改革命被定性为地主而拉去枪毙)所以徐富贵感到很侥幸,他认为如果不是他是败家子他早就挨枪子了,所以他想战场上好几次遇险但都没有死掉已经是大福大贵了,可能是父母给自己取得名字好或是祖坟埋得高,这下他可以好好的活了。虽然接下来的日子并不比战争时候好过,但是他们却感觉非常幸福,他们一家的生存方式让人觉得是最低等无意识的动物生存,而他们每个人心中储藏着浓厚的亲情,正是他的存在反衬着他们活着的真实,在寻求适合他们的卑微活法。但是,余华用几乎残酷的悲剧意识心理解除了他们希望如此卑微活着的权利。女儿成了聋哑,儿子在给县长儿子输血中死去,妻子得了软骨病不久离开了人世,徐富贵的悲剧纯粹是时代人为。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是好人命不长,好人命都苦。
  余华在自己小说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从开始他就发现虚伪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他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家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读者,事实上也是如此。
  我们读一部文学作品,被作品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影响着,用人物的思想和态度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我们需要这样的影响,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当众多伟大传世的作品在影响一位作者时,他自己笔下虚构的人物及故事也会影响着他。
  余华的这种冷酷的悲剧意识到了许三观的身上与徐富贵的却有了不同,徐富贵的悲剧是时代人为,他所经历的悲剧于他所处的时代环境有关。战乱,社会局势的动荡,三层大山的压迫形成了徐富贵悲剧的根源,作者的笔下也反映住他对那个时代敏锐的感觉。许三观的悲剧是引申的,给读者深沉的悲剧意味。余华的小说非理性和荒谬揭示人性,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在世相的隐藏下那根敏感的神经,这点和前辈作家鲁迅看似痴癫的《狂人日记》有点相象。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出身农村的丝厂送茧工许三观三十年的生活经历。回乡探亲的许三观偶然得知乡亲们“卖血”的习俗后随同前往医院并以换取的三十五元在城里娶了个“油条西施”许玉兰。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有家庭变故许三观就以卖血来换救危机,直到三个儿子终于各自组建家庭后他才恍然发觉岁月以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在街头痛哭起来。小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许三观的悲剧色彩。农民本注定以土为生,当土地不能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保证的时候从而使“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要娶妻生子的标准——“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年活也就挣那么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用“卖血”的方式来维持生计,用出卖“生命”的方式来延续“生命”,这是多么荒诞的一个怪圈?
  文革伊始,许三观就作为一个旁观者将运动的实质一语道破:“什么是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抱私仇的时候。”文革给中国造成的伤害是历史性的,那种近乎癫狂的运动造就了成千上万个悲剧的发生。余华抓住了这一时代的脉搏,通过社会最底层一个小人物许三观半生的故事以小见大的揭露了文革对人民的创伤及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生存状态。许三观作为社会一个小的单位,不可避免的颠簸在这场历史大劫中,许家的第一件祸事就降临在主妇许玉兰的头上。性格泼辣的许玉兰因被嫉恨者贴了张诽谤的大字报而被推在万人批斗大会上充当“妓女”陪斗,然后这一“结论”被作为事实而为人民接受,惯常的逻辑推理被打乱,造成了悲剧的根源。许三观为妻子送饭,他的合理行为却被视为反常,丈夫和儿子一起一本正经的为妻子和母亲开家庭批斗会,只因为接受了一个路人随口的一句指示。这一切,都让人从一个客观的立场上清楚的看到了当时现实世界的人们那一种麻木,泯灭良知及对人性的摧残。余华的作品总是不动声色的将人物推向一个又一个的灾难,余华的那些人物总是被注定走向阴谋,走向劫难,走向死亡。他们早就蒙上了宿命的阴影,他们面临灾难,切近死亡却浑然不知,他们如此坚决麻木走向灾难让人惊异。余华作品中惯用的这些反常的描写创造了一种奇怪而陌生的绝对真实,同时把读者带入一个奇异的领域。在这里,人们走向自己的墓地就像兴高采烈的去参加某个假面舞会,人们生活在阴谋和危险的边缘却心安理得,甚至从容不迫。余华善用朴素的语言阐述小人物命运中隐藏的痛苦和无奈,善于提炼他们生命中的每份精致,性格里冷静的悲剧意识使他们不动声色讲述了他们生存的悲哀,心中的悲哀。这同时也是作者本人心中潜在的悲哀,他作品中的阴郁与悲哀似乎无法让我们直视外面晴朗的天空与明媚的阳光。
  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从他的作品《在细雨中呼喊》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余华用沉稳的言语细细拉出潜在心底的激流、悲哀或是秘密,从最初的孙光林那一群未开发性意识的莽撞忧郁的少年在他沉稳的解剖中走向悲剧或完善。
  孙光林和苏杭的决裂是他个人内心的体验。孙光林忍受着决裂的孤独和寂寞的痛苦,那是余华心中潜在的忧郁和孤独,是他性格悲剧意识潜在的根源。孙光林因为生理的变化恐惧自身,恐惧世界,一份隐秘的怀疑与恐惧往往藏着一份未知的欣喜与尝试。而这份未知的欣喜与尝试在性格隐藏的悲剧意识中告终,希望与渴望总在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的描写里湮灭。随着孙光林连续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在性面前他既困惑又迷茫。对生理秘密未尝体验的惊悸使他心里迷乱冷漠,性事在他心中既神秘又厌恶又充满新奇与向往。孙光林一步一步走向成熟也一步一步走向悲哀的心境。其实人生只是一场无奈的悲剧,包括性。这种悲剧意识潜藏在余华的内心深处,意识觉醒而无力挣扎,心向阳光而身处沼泽,这种悲剧意识性格也融合在他的作品人物的性格里,苏宇,苏杭以及哥哥孙光平和父亲的乱性加重了孙光林的悲剧意识。在那个“万恶淫为首”的时代本是善,性是恶的千古思训禁锢了他们的性之花朵,在压抑的现实与思训中畸形开放成了罪恶。性本是善的,美的,可是现实生活里的人糟蹋了这份美好。这是一种悲哀,是中国人群性意识的悲哀,更是远古中国性历史的悲哀。
  随着孙光林所爱的女人,所崇拜的老师,所相好的朋友一个一个的从他的世界分裂出去,他心中的悲哀更是无法解脱,他对这个世界的失望与恐惧一日日加深。最后,孙光林在送鲁鲁回家温暖过去与苏宇友谊的那个心境令人黯然。余华冷静的叙述让人感摄到一股强烈却让人沉没的搐动,那一种深刻的抵触或坚强正是余华的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无论怎样平和温暖的场面都笼罩在他性格的悲剧意识里,展示它悲剧性的一面。
  余华在1986至1987年写作的小说,每一篇都可以被称为一个寓言。他企图构建一个封闭的个人的小说世界,通过这种世界,赋予外部世界一个他认为是真是的图像模型。表面上他模拟的是社会极端的人性的错鄂,事实上,他通过这种极端的近乎虚实之间的叙事手法,反映另一个世界是人们的生存状态,对于社会的阴暗面及人性善恶的揭示,他从不避讳。他发现了世界的另一面。但这一时期他刻意追求“无我“的叙述效果迫使它不得不创造一个面具:一个冷漠的近乎残酷的叙述者,并用这种冷漠残酷的小说给读者一种震撼。这一点,从他的小说《现实一种》中表现的比较突出:山岗的儿子皮皮杀死了山峰的妻子借助公安机关杀死了山岗。他们之间这种野蛮的屠杀方式及结果,都起源于很藐小的琐屑,从中显示出人性中文明的一面远远抵挡不住其野蛮与愚蠢的一面,后者略受诱惑就一触即发,二者一旦引发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自动发展、扩大,直到将双方都毁灭殆尽。这种残酷的方式及悲剧的结局,给人们触目惊心的感觉。源引一位作家的话说:“余华在用文字制造疼痛”。
  余华说:“我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在叙述中“尽可能地回避直接的叙述,让阴沉的天空来其实阳光”。与传统的故事讲法不同,余华设计了一个冷漠的叙述者,并借助这个叙述者提供了观察世界的另一种视角,这种视角极端而直截了当地使人看到另一幅世界图景与人的兽性的一面。余华声称自己追求的是“真实”,他有意识地将人性残酷阴暗的另一面演示出来,并将其称之为“人生的真相”,人生的真相是什么?从小孩们的无意伤害,到大人们的互相杀戮,每个人的犯罪的手都是出于偶然或者本能,就跟游戏相同,实际上,造成人世间很多悲剧的原因就是因为人的人生态度,人生不是游戏,但现实中的人类却似乎更热衷于把人生当成一种游戏。
  总之,无论我们是第一次或者是已读过余华的作品的人,第一感觉的印象就是:作者余华本人也可能是一个思想消极阴暗,有着对社会愤世嫉俗的心理,甚至有点神经质的人。他喜好揭露人类的劣根性的一面,喜欢把人类的那种愚昧、无知、野蛮、粗鲁以及肮脏的一面淋于低上,并且喜欢把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的结局都要排成一种悲剧或带上悲剧的色彩。这可能与他自己潜在的那种悲剧意识有关,与他童年时代被父母整天锁在家里的禁锢以及后来在医院生活的那几年,住在太平间的对面整天面对着冰冷的尸体的出出进进,面对那些失去亲人的悲伤,那种血淋淋的生离死别的场面有关,那些意识平担在他童年的脑海里记忆了下来,并且甚至影响了他以后写作的风格。
  余华说过: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是封闭起来,于是只要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
  我们读余华作品,应该学会从本质上了解他,他的内心思想,他的人生经历,然后,当我们再回过头再去读他的小说时,我们就会深刻地体会到余华作品中那股震撼的力量,是源于生活,源于岁月的蹉跎,也是源于他本人思想的根源。
  在中国文坛上,余华一直以他独特的残酷的叙述手法著称,也在一直在用他思想境界和独特的文字叙写文学殿堂的神奇。我们也衷心地祝愿他、愿他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

  作品特点
  余华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此前他发表了二十几篇小说均没有多少影响,这篇作品发表后,深得李陀等著名评论家的好评,余华于是一举成名。此后,他在《收获》等国内重要刊物上接二连三的发表了多篇实验性极强的作品,令文坛和读者震撼,在评论家的密切关注下,他很快成为了马原之后中国先锋派小说的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
  余华的早期小说主要写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他小说中的生活是非常态、非理性的,小说里的人物与情节都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之中。正如谢有顺指出:“暴力是余华对这个世界之本质的基本指认,它也是贯穿余华小说的一个主词。”
  余华说:“那时期的作品体现我欧冠世界结构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对常理的破坏。简单的说法就是,常理认为不可能的,在我的作品里是坚实的事实;而常理认为可能的,在我那里无法出现。导致这种破坏的原因首先是对常理的怀疑。很多事实已经表明,常理并非像它自我标榜的那样,总是真理在握。我感到世界有其自身的规律,世界彬飞总在常理的推断之中。”
  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物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
  在叙述态度上,余华追求罗伯-格里耶的“零度状态写作”,即“无我的叙述方式”。
  结构上,余华采用时间结构小说,他把物理时间转换为心理时间,几个时间交错叙述,把时间进行分裂、错位,呈现出多重象征。
  余华的小说在形式和语言上做过大胆的试验与探索,语言感觉与法国新小说相似。

  作品总目
  中篇小说集:《鲜血梅花》《战栗》《现实一种》《我胆小如鼠》
  中短篇小说集:《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
  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随笔集:《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3-25
曾经,旧教材里有一篇汪曾祺先生的《胡同文化》,文风与情怀都契合我的喜好,可惜当时理解太浅。后来新教材去掉了这篇文章,每每想起,都深觉遗憾,尤其是城市化脚步愈加紧密的当今时代,农田大量减少,故乡没有了风的呼啸和泥土的气息;城市里高楼林立,道路宽广,处处建造“中心”“商业圈”“大都会”,街巷减少,青砖瓦房消失,熟悉的叫卖声成了回忆……这才体会到先生在《胡同文化》中流露出那种深深失落与担忧的缘由。

今读《人间草木》,很多熟悉的篇目再次照面,先生对生活那浓烈的爱散落在文字间,吃喝、草木、西南联大、故人旧事,都淡而挚,朴而沉。尤喜先生文风,体味如下:

1.淡。

先生的文字清淡如水,清澈洗练。他的语言是极俭省的,乍一看,感觉、情味都是淡淡的,如头道茶。但是细细咂摸之下,字字句句道尽人世况味。

有一段话说:“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这真是将生活的乐趣写绝了,但是初看并不感觉,因为语言实在平淡得找不到一丝大作家瑰丽的痕迹。直到一个夏天周末的早晨,我在牵牛花架下坐着喝茶、看书时,一丝风也没有,鸟在不远处的晾衣杆上站着,啄食向日葵的种子,“哔哔剥剥”的声音富有节奏感,我终于觉着了这偷来的片刻安闲,于是也不由得感叹一句“夏天的早晨真舒服”。这种舒服是心无挂碍的安宁,是欲望简化的朴素,是心灵满足的平和。

我非常喜欢他写吃完核桃糖的一段文字:“然后到湖水里洗洗手,到茶馆里喝茶。”核桃糖是甜腻的,吃完了手上也是黏乎乎的,然而“湖水洗手”“茶馆喝茶”,只看文字,便已然清新澄澈,身心愉悦。莫名还想到了“沧浪之水清兮,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濯我足”,水可荡涤世间风尘。

写水果店,先生没有工笔罗列描摹,只是写意般写水果店的果香,他说:“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初恋的味,水果的味,清新、别致、蕴藉!写此文时先生已经七十三岁,白发老者怀念初恋的果香味,语言清淡而深情款款。

余秋雨先生曾说,语言的至高境界就是什么修辞都不用。但是他本人却喜欢用长长的修饰语,和大段的铺排,我曾受余秋雨先生文字影响很深,喜欢大量使用定语。但是读了《人间草木》,品味到了不用修饰的语言的魅力:凝炼精准,用最恰当的文字去传情达意。

2.雅。

朴素与雅致完美契合水乳交融,让汪曾祺先生的文字有一种别致的魅力。

写栗子树林,他说:“树皆合抱,枝叶浓密,树上无蚁,树下五杂草,干净至极,我曾几次骑马过栗树林,如入画境。”先生擅长绘画,因此在景物描写上,几笔就描出一幅风景画,形神皆到位。

写扁豆,“暑尽天凉,月色如水,听纺织娘在扁豆架上沙沙地振羽,至有情味。”有一种秋天特有的淡淡的伤感,画面洁净,让人心生安宁与平和,人在自然之中,自然将人包融。亦喜“雨季一到,诸菌皆出”,凝炼而境界倍出,不失活泼生动。

“大概在干旱的隔壁上,凡能发绿的植物,都罄其生命,拼命地绿。这一丛一丛的翠绿,是一声一声胜利的呼喊。”大凡热爱生命的人,对生命力顽强的草木,都不由自主地喜爱,先生对生命的歌颂,毫无保留,热烈铿锵。

写草原,“新雨初晴,日色斜照,细草丰荣,光泽柔和”。大凡高妙的语言大师,总是用最简洁生动的措辞,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最触及灵魂的感动,如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有“一缕一缕白云从黑色的云杉间飞出”,好一个“飞”字,云的率性自在轻盈洒脱淋漓尽致展现在眼前。

雅,不是刻意为之的空洞华丽,亦不是故作高深的晦涩难解,是字字珠玑,是一词万境出,是不经意间的美好恰切。

3.沉。

沉是深沉,是字里行间情思的厚重。汪曾祺先生的文字,很多时候都有深刻的哲思,乍读平常,细品入心。

在《韭菜花》一文中他说道:“彼时(古代)亲友之间的馈赠,也不过是韭菜花这样的东西。今天,恐怕是不行了。”我自己有一篇文章——《中国古代文人的木质情怀》,也曾对古人这种钟情草木珍视草木,以植物相赠表深情厚谊的情怀深表歆羡。其实随着我们物质愈加丰裕,人们之间馈赠之物愈加珍贵,我们彼此的情谊其实是淡了。古人情人之间馈赠彤管、红豆,友人之间馈赠柳枝、韭菜花,亲人之间馈赠梅花……这些馈赠行为放在今天,一定会被对方认为对情谊的不珍视。殊不知,当情谊用物品的价值来衡量时,它已大大贬值。

在《菌小谱》里,他将样子最难看,像被踩破的马蜂窝、色如半干牛粪的干巴菌丰富细腻鲜香无比的口味,与形状饱满颜色鲜艳却味道平庸的鸡油菌比较之后,得出结论——“一个中吃不中看,一个中看不中吃!”这是多么深邃的人间至理!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口蜜腹剑,多少巧言令色!若非历经人间千般风霜,怎能看得如此透彻。

《蚕豆》这篇,我很喜欢。因为朴素的语言中蕴藉很深。汪先生曾常在一位老人的摊子上买蚕豆,后来老人去世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吃烂和蚕豆,总会想起这位老人。我想的是什么呢?人的生活啊……”艺术家只有将自己的眼睛和精神都置身于人民之中,置身于生活的酸甜苦辣之中,才能创造出经久不衰的作品 。汪先生对底层人民总是怀着这样一种亲近感,不是高高在上的悲悯,也不是脱离人民的傲气。汪曾祺先生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爱吃蚕豆,但是在沈先生遭受迫害而精神紧张的时代,汪先生听到卖铁蚕豆的男人高亮远的叫卖声时,总担心这高亢的叫卖声会给自己的老师带来压力。

又如“北京很快就有青蚕豆卖了,谷雨已经过了”句,疏笔勾勒出深春季节放眼皆碧春雨润泽的景象,画面感极强。但是细品之下又有春光流转光阴逝去的伤感,这种对生命的感伤,是人类自古共有的情愫,中外文人共同叹惋了几千年的哲思,但在先生笔下,并不至于太悲怆。但是读到“鸡头米老了,新核桃下来了,夏天就快过去了”时,突然心里就涌上一股酸楚,怅然若失。

4.趣。

趣是做人行文一项难得宝贵的本领。生活原本多坎坷,人往往躲不过灾难、疾病、生离死别,在坎坷中找寻趣味,让心灵拥有片刻的欢愉,人才能获得重新面对坎坷的勇气与动力。

《葡萄月令》是我很早就听说过的一篇文章,看题目就感觉充满了诗情画意。读文章,也颇有对草木的深切钟情。后来读了《随遇而安》才知道,《葡萄月令》是被下放期间写的,但文字间毫无不平郁愤,反而是在极艰难中创造出独特的生命乐趣。生命最伟大的能量不是直面苦难的勇敢,而是在苦难中开出花来的自在。所以,《人间草木》中许多令人捧腹喷饭的文字,何尝不是汪曾祺先生笑对人生的有趣灵魂。

“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我不是一九五七年打成右派的,是一九五八年补课补上的,因为本系统指标不够。”不经意间,有自我解嘲,有犀利的讽刺。凡是经过那段黑暗历史而重生的人,多少都会有点儿类似的幽默感。

写西南联大时期的吃,“饭是八宝饭,通红的糙米,里面有沙子、木屑、老鼠屎”;写穿,“有人裤子破了洞,不会补,也无针线,就找一根麻筋,把破洞结了一个疙瘩。这样的疙瘩名士不止一人”;写行,“物理系有个姓应的学生,是自己买了一头毛驴,从西康骑到昆明来的”;写跑警报 “空袭警报到紧急警报之间,有时要隔很长时间,所以到了这里的人都不忙下沟——沟里没有太阳,而且过早地像云冈石佛似的坐在洞里也很无聊”……西南联大时期是中国最艰难的时期,也是大家名家倍出的时期。环境艰苦却能苦中作乐,时局艰难人心却极度自由。因此,文化才能绽放出蓬勃的生机。

5.味。“味”是个名词,不是形容词,本不能用作特点的,可是除了这个“味”字,我实在找不出第二个字来形容汪先生对于各种美味的描写。品味美食,是人在世间的重要意义之一。我一直不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看到美食会没有胃口,口腹之欲的满足享受,让人愉悦,对生活深深热爱,让生命价值最大化。汪先生爱美食、品美食、做美食,真是深谙生命的真谛。他说:“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这话真是极入我心。口味宽,不择食,就会享受更多人间美味,才能拥有更多的生活乐趣。

“(干巴菌)洗净后,与肥瘦相间的猪肉、青辣椒同炒,入口细嚼,半天说不出话来。干巴菌是菌子,却有陈年宣威火腿香味、宁波鱼鲞香味、苏州风鸡香味、南京鸭胗肝香味、且杂有松毛清香气味。”这是阅尽人间美食之后的深得其髓。

写吃西瓜,“西瓜以绳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这样的吃法吃的是回忆,物质条件丰裕的现在,冻在冰箱里的西瓜,绝无此味。

草木有心,人间值得。生命最大的价值就是摒弃一切不顺不快,汲取美好快意享受。风光、美食、挚友、往事,人间有太多值得。

先生在七十岁的时候曾写道,算命的说我能活九十岁,我想着再活十年就差不多了吧。四年后,先生逝世。草木有情,生命无常。家乡的小院,又到了葡萄满架柿子红的季节,想起溘然长逝的至亲,泪湿衣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22
出自汪曾祺的书《人间草木》,这篇文章名字叫《夏天》。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凡花大都是五瓣,栀子花却是六瓣。山歌云:“栀子花开六瓣头。”栀子花粗粗大大,色白,近蒂处微绿,极香,香气简直有点叫人受不了,我的家乡人说是:“碰鼻子香”。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人们往往把栀子花和白兰花相比。苏州姑娘串街卖花,娇声叫卖:“栀子花!白兰花!”白兰花花朵半开,娇娇嫩嫩,如象牙白色,香气文静,但有点甜俗,为上海长三堂子的“倌人”所喜,因为听说白兰花要到夜间枕上才格外地香。我觉得红“倌人”的枕上之花,不如船娘髻边花更为刺激。
第3个回答  2023-03-26
人间草木、人间之味、生活是很好玩儿的,都是汪先生的随笔,内容有些是重复的,丰富的生活小事,构成了行云流水的画面。细微生活的讲究,人间自然的乐趣,草木虫鱼的故事。

天南地北的风俗习惯,民间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大大小小食物的吃法,都给与了他们生活的感应。那些长远的记忆,有色彩、有声音、有味道、有人间的烟火气,有点温暖也有点寂寞。

看到这儿的时候,刚好看到读书群里发小学生的作文,抛开一些逻辑问题外,这种写作手法很熟悉,细想一下,这不就是作家所说的本真吗。看到事物的本真,不多加一点累赘,不浓不淡的几笔形容词,农民伯伯般简单朴实的名词、动词,写出了遥远记忆里的那副画,画中有诗,诗中有人。清秀潇洒,很美,一种人间的美,人的美。

<葡萄>

一月,下大雪。雪静静地下着。果园一片白。听不到一点声音。葡萄睡在铺着白雪的窖里。

二月里刮春风。立春后,要刮四十八天“摆条风”。风摆动树的枝条,树醒了,忙忙地把汁液送到全身。树枝软了。树绿了。

八月,葡萄“着色”。下过大雨,你来看看葡萄园吧,那叫好看!白的像白玛瑙,红的像红宝石,紫的像紫水晶,黑的像黑玉。一串一串,饱满、磁棒、挺括,璀璨琳琅。你就把《说文解字》里的带玉字偏旁的字都搬了来吧,那也不够用呀!

九月的果园像一个生过孩子的少妇,宁静、幸福,而慵懒。

十月,我们有别的农活。我们要去割稻子。葡萄,你愿意怎么长,就怎么长着吧。

这真是一年的冬景了。热热闹闹的果园,现在什么颜色都没有了。眼界空阔,一览无余,只剩下发白的黄土。

<水果店>

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香。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农作物>

黄豆对中国人最大的贡献是能做豆腐及各种豆制品。如果没有豆腐,中国人的生活将会缺一大块,和尚、尼姑、素菜馆的大师傅就通通“没戏”了。素菜除了冬菇、口蘑、金针、木耳、冬笋、竹笋,主要是靠豆腐、豆制品。素这个,素那个,只是豆制品变出的花样而已。

我的家乡,嫩蚕豆连内皮炒。或加一点切碎的咸菜,尤妙。稍老一点,就剥去内皮炒豆瓣。有时在炒红苋菜时加几个绿蚕豆瓣,颜色鲜明,也能提味。

一早起来,到马铃薯地里(露水很重,得穿了浅靿的胶靴),掐了一把花、几枝叶子,回到屋里,插在玻璃杯里,对着它画。马铃薯的花是很好画的。伞形花序,有一点像复瓣水仙。颜色是白的、浅紫的。紫花有的偏红,有的偏蓝。当中一个高庄小窝头似的黄心。叶子大都相似,奇数羽状复叶,只是有的圆一点,有的尖一点,颜色有的深一点,有的淡一点,如此而已。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冬天吃的菜,有乌青菜、冻豆腐、咸菜汤。乌青菜塌棵,平贴地面,江南谓之“塌苦菜”,此菜味微苦。我的祖母在后园辟小片地,种乌青菜,经霜,菜叶边缘作紫红色,味道苦中泛甜。

野菜不外是两种吃法,一是开水焯后凉拌,一是裹了蛋清面糊油炸。

庄稼长得非常壮大茁实,油绿油绿的,看了叫人身心舒畅。路旁的房屋也都干净整齐。行人的气色也很好,全都显出欣慰而满足。黄发垂髫,并怡然自得。

体力充沛,材料凑手,做几个菜,是很有意思的。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提一菜筐,逛逛菜市,比空着手遛弯儿要“好白相”。到一个新地方,我不爱逛百货商场,却爱逛菜市,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买菜的过程,也是构思的过程。想炒一盘雪里蕻冬笋,菜市场冬笋卖完了,却有新到的荷兰豌豆,只好临时“改戏”。做菜,也是一种轻量的运动。洗菜,切菜,炒菜,都得站着(没有人坐着炒菜的),这样对成天伏案的人,可以改换一下身体的姿势,是有好处的。

做菜要实践。要多吃,多问,多看(看菜谱),多做。一个菜点得试烧几回,才能掌握咸淡火候。冰糖肘子、腐乳肉,何时软入味,只有神而明之,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富于想象。想得到,才能做得出。

我曾用家乡拌荠菜法凉拌菠菜。半大菠菜(太老太嫩都不行),入开水锅焯至断生,捞出,去根切碎,入少盐,挤去汁,与香干(北京无香干,以熏干代)细丁、虾米、蒜末、姜末一起,在盘中抟成宝塔状,上桌后淋以麻酱油醋,推倒拌匀。有余姚作家尝后,说是“很像马兰头”。这道菜成了我家待不速之客的应急的保留节目。有一道菜,敢称是我的发明:塞肉回锅油条。油条切段,寸半许长,肉馅剁至成泥,入细葱花、少量榨菜或酱瓜末拌匀,塞入油条段中,入半开油锅重炸。嚼之酥碎,真可声动十里人。

他平平静静,没有大喜大忧,没有烦恼,无欲望亦无追求,天然恬淡,每天只是吃抻条面、拨鱼儿,抱膝闲看,带着笑意,用孩子一样天真的眼睛。

这是一个活庄子。

<人间草木>

云从树叶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那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门里是甚么岁月呢?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

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这时已经很困了,才沾藤枕(我们那里夏天都枕藤枕或漆枕),已入梦乡。

鸡头米老了,新核桃下来了,夏天就快过去了。

山水对人都很亲切,很和善,迎面走来,似欲与人相就,欲把臂,欲款语,不高傲,不冷漠,不严峻。

我小时常常在将雨或将晴的天气里,谛听着鸣鸠,心里又快乐又忧愁,凄凄凉凉的,凄凉得那么甜美。

我的童年的鸠声啊。

真绿,空气真新鲜,真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

山和谷都是绿的,但绿得不一样。浅黄的、浅绿的、深绿的。每一个山头和山谷多是一种绿法。大抵越是低处,颜色越浅;越往上,越深。新雨初晴,日色斜照,细草丰茸,光泽柔和,在深深浅浅的绿山绿谷中,星星点点地散牧着白羊、黄犊、枣红的马,十分悠闲安静。迎面陡峭的高山上,密密地矗立着高大的云杉。一缕一缕白云从黑色的云杉间飞出。这是一个仙境。我到过很多地方,从来没有觉得什么地方是仙境。到了这儿,我蓦然想起这两个字。我觉得这里该出现一个小小的仙女,穿着雪白的纱衣,披散着头发,手里拿一根细长的牧羊杖,赤着脚,唱着歌,歌声悠远,回绕在山谷之间……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自己?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汪先生是平常的,平和的。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