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7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厅批准,2009年度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招聘高层次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09年度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由省科技厅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考核等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的时间安排、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从5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人员于2009年6月15日至21日到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报名。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徐州路88号南门

  联系人:沙颖文马健

  联系电话:0532-8581644980970041

  应聘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的人员于2009年6月15日至21日到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报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

  联系人:慈国庆、李晓军

  联系电话:0531-86515916

  应聘山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的人员于2009年6月15日至21日到山东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报名。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科技公寓212房间

  联系人:祝恩元杜萍

  联系电话:0531-8262967282629718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需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定向、委培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的,需有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证明。上述材料,需携带原件,同时提交2套复印件。另外,填写《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省科技厅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一式两份,提交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面试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本人到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省科技厅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面试。在体检、考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的资格。

  四、面试、体检、考核

  (一)面试。根据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精神,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按照经省人事厅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必须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的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考核。如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鲁人办发[2009]62号及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赤兵、赵文彬

  联系电话:0531-8606200586062308

  附件: 山东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