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买了我们本村的3间平房,当时房产证过户了写的是我的名字,土地证没有过户(土地是集体的)还是原房主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3间平房赠与给长子,可是土地局和房产局说我是市民还有5间平房(两证也是我的名字)不给我办。我是河北唐山开滦退休工人,我生在本村户口没有迁移过别处也没有住房,妻子和两个儿子也是农民。请问我该怎么办理。如果我们村平改或是修道对我有影响吗。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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