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上诉卷宗流程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院移送上诉卷宗流程规定是什么
      一、上诉案件卷宗材料包括:
      1、原审正副卷。
      2、移送函。
      3、上诉状(应注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5份。
      4、原审裁判文书5份。
      5、法人单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答辩状(不提供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移送)。
      7、自然人为主体的当事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上诉状送达给答辩人的送达回证。
      9、上诉费收据。
      10、当事人申请减、免、缓上诉费,应到中院办理。交费确有困难的,原审法院应作情况说明,随卷应有有效的催交诉讼费送达回证及当事人申请书。

      二、上诉案件的卷宗及材料,应由各院立案庭统一移送。
      三、一审法院在上诉期限内,从接到当事人的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送达给被上诉人,答辩期届满后五日内,将卷宗及材料移送二审法院。
      四、二审法院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齐全的,应及时通知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在接到二审法院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五、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的期限进行审查,并定期将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按本规定时间移送的进行通报。
法院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
      (三)开庭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四)宣判
      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如果最后没有达成调节协议,则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双方同意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