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空置房物业费50%的依据

如题所述

山东省潍坊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应当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如下:
物业费收取标准应当与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现实生活水平空置房在半年以上只需要缴纳50%的物业费,其中就包括刚收房,没有装修入住,那么一年之内可以交50%的物业费,一年之后无论居住与否都需要全额的缴纳物业费,不打算装修直接入户的空置房需要缴纳70%的物业费,房子装修好没有入住,需要缴纳100%的物业费,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为物业人员按照规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必须对于物业服务进行费用的缴纳,不能以别的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闲置一套住房以上的市民越来越多,由此也引发了不少新的物业纠纷。在栏目热线当中,空置房的物业费是否应该缴纳的问题是市民关注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山东省潍坊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应当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如下:
物业费收取标准应当与国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现实生活水平空置房在半年以上只需要缴纳50%的物业费,其中就包括刚收房,没有装修入住,那么一年之内可以交50%的物业费,一年之后无论居住与否都需要全额的缴纳物业费,不打算装修直接入户的空置房需要缴纳70%的物业费,房子装修好没有入住,需要缴纳100%的物业费,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为物业人员按照规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必须对于物业服务进行费用的缴纳,不能以别的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首先物业费的收缴涉及物业交付前(开发商空置房物业费)与交付后两个时段的物业费以及业主办理入住后空置房的物业费等。
其次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的义务人的关键,是看何人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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