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以下好处:
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政策已基本取消;
二、根据国办规定,国家级经开区原则上可以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
三、中西部的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部会贴息;
四、国家级经开区可以单独组卷报国务院审批有关国土事宜;
五、国家经经开区融资不受现行政府性融资平台的限制,属于鼓励贷款对象。
拓展资料:
经济技术开发区(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是中国最早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后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从发展模式看,增加区域经济总量是其直接目标,以外来投资拉动为主,产业以制造加工业为主。1984年到1986年,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首先设立了14个国家级经开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所在地(直辖)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拥有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以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更加优越的投资软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开发区,聚集投资,形成完善的产业链。
参考资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