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事业单位限制户籍吗

苏州事业单位限制户籍吗

苏州事业单位限制户籍。
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这类岗位编制,一般都是待遇好、晋升空间大的,在工作中,资源都是向这类人倾斜。因此,在这些岗位,只要你不犯很严重的错误,晋升是很有优势的。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图书馆、文化馆、各级公办学校、党校、档案局、文化中心、农业局下属的森防管理事业单位、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城市维护管理的如园林处、公园、绿化站、城肥所、环卫处、疾控中心、防治站等。全额拨款事业编,这个群体在机关中的工作和公务员没有差别。由于近些年来公务员的编制比较紧张、人口较多、负担较重,成立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就缓解了公务员的工作量,这类招考人数是比较多的,也就顺利成为考生继公务员之后最好的考编选择。全额拨款事业编财政由相关部门或是政府部门直接拨款,其性质就和公务员相差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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