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承包合同地址与确权证地址不符是否能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题所述

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农田承包合同要与确权地趾不附是行的,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承包合同在先,土地确权在后,出现这种现象国家会统一按排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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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0
地址因为时差的原因,地址可以不同,而上面的人必须是同一个人,身份证号码必须得是同一个号码才可以。
第2个回答  2020-04-20
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
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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