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被前方正在非机动车道倒车的机动车撞了,交警第一次出具的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全责,机动车车主拒绝签字,走一般程序,交警鉴定电动车时速是每小时23KM,事故认定书没出来,想问下,这样责任会如何再划分?
我就想问问,有可能怎么划分?因为第一次机动车做笔录承认是倒车撞的电动车!
基本会照第一次的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