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公司职工,工作两年后以不明缘由辞退我,先前它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三险全无。请问我如何维权

另外公司没规定有任何休息日,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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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1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09-01
你公司多处行为违法,你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你希望在该公司继续工作下去,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4、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依据及拓展分析: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施条例》第七条(见上)

3、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劳动者自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即应当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个是法定义务。

4、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9-01
你的情况非常典型,维权也很明确!你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1: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为空间有)
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
工作期间社保
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2.需要的证据
工资条,考勤表,有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尽量多的收集些!
3.提起劳动仲裁,不需要律师,案情很简单!
第4个回答  2010-09-02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第5个回答  2010-09-02
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你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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