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公务员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是: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B. 在同一个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
C. 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 在同一机关里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非监察部门工作

【答案】:C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A选项错误,中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没有“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无须回避;
B选项错误,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但没有明确是都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是则需要任职回避,如不是则不需要;另外,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也未必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因此,两人不一定需要回避;
C选项正确,两人具有需要回避的夫妻关系,而两人又都在同一个厅里任处长,必然直接隶属于同一个厅长或者副厅长,因此需要回避;
D选项错误,没有明确旁系血亲是否三代以内,另外非监察部门是否包括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工作。如包括则应当回避,不包括则不回避。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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