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级别是:正师职警官,授予武警大校警衔。
消防部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一个警种,而公安现役部队被列入武装警察序列,所以消防部队的名称同时有"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消防部队"两种,但是消防部队直接隶属于公安部而不是武警总部。
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公安部七局、对外名称是"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七局是正军级建制,局长和局政委都是正军职干部、警衔都是武警少将(消防局的级别和集团军相同,局长、局政委的职务和军长、军政委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