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UI魔睿 充电宝20000M毫安 移动电源能不能上飞机?

如题所述

这个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但是不可以托运。

1、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2、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计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算出来:

充电宝额定能量(Wh)=额定电压(V)*电芯容量(mAh)/1000

通常20000毫安充电宝的输入在5.0V-2.0A内,根据上面公式计算出额定能量为

5(V)*20000(mAh)/1000=100(Wh),是符合民航局对旅客携带充电宝的规定能量值的。

扩展资料:

民航局在2014年就出台相关规定用以规范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以下是规定内容: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网-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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