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动车在辅导正常行驶着,突然后面有辆电动车追我尾,他方向失控摔倒了,我报警处理,在等交警来的时候,她打电话给他老公让他过来,他们是浙江宁波这边的本地人,一下来了好几个人,就说现场拍照了,由于追尾的车主受伤了,她要去医院,就直接骑着那辆电瓶车走了,等交警来的时候,就只有我自己的那辆电瓶车了。照片给交警看了后,我的车子被交警拉走了,说过几天通知你来解决。他们本地人说话我听不懂,追尾的驾驶员不在现场,他的亲戚给交警说来说去的,后面就让我回去了,说过几天会通知你的。
我就想知道,我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被别人追尾了,追尾的人自己受伤了,这个责任怎么分。我已经垫付了80元医药费。
我开的慢,但是觉对没有突然刹车。我就是怕到时我还要赔别人钱,车子也被没收了。追我尾的人车子被她老公开走了。没有监控,车子也没有在现场。怕交警误判。但是我车子的后备箱明显是被撞坏的,就这一个证据,可行吗?
追答公路上一般是会有监控的,而且也有很多目击者。如果事情不大,协商一下解决了最好。没必要闹太大的事请,你能证明他追尾的你,那么他肯定少不了要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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