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车,别人开车撞了我,我住一月医院,事故认定书我有30%责任,我还需要给他修车吗?

如题所述

对方赔偿你的人伤损失,你赔偿对方30%的车损;对方车辆有交强险,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赔付,只要对方有责任,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超出交强险部分再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对方车损可以从人伤赔款中抵扣。追问

那要这样说,他要开个好车,他赔我的医药费还不够给他修车的,我岂不还要倒贴他吗?难道他撞了我,我还得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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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7
也就是说你的住院费和他的修车费等所有的费用,你要承担30%,70%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自己算一下。不只是他的修车费用问题,你的医疗费你也要承担30%的。如果对方全责,所有费用全部由对方负责。追问

那要这样说,他要开个劳斯莱斯那我不就负债千万吗?

追答

如果你全责,对方司机一分钱不会赔给你,你还要赔钱他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是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的,如果你全责,他无责,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第2个回答  2020-04-07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是谁的责任大,谁负责,所以你不用给他修车费,一切都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你放心吧。追问

可是对方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要修车费?

第3个回答  2020-04-07
就按照事故书上赔偿就行,不用给他修车因为他的车子都有保险直接走保险就行根本不用花一分钱,而且他还得给你出住院的医疗费呢追问

我的医药费,他的强制险给我了,可是那个全险打电话给我要30%的修车费,问题是他赔我我的钱还不够给他修车的,难道他撞了我,我还要倒贴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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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07
因为你有30%的责任,应当承担扣除强制险2000元之后剩余损失的30%;
同时,如你有损失,对方应当承担你的损失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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