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是不能补办报销凭证的。依据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旅客丢失车票,不能补办。
依据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铁路行业发票实行专业管理。原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铁路运输票据的式样、印制标准以及填写、使用方法有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区段票、代用票、客运运价杂费收据、退票费报销凭证、退票报销凭证、定额票、手续费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可用于报销。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八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购票时,车站另发新票。列车上补票时,注明丢失。由于站车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旅客车票丢失时,站车均应填发代用票,在记事栏内注明“因某某原因丢失”,将款额剪断线全部剪下随丙联上报。
第三十九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原票和后补车票一并交给旅客,作为旅客在到站出站前退还后补车票的依据。列车长与车站办理交接时,车站不得拒绝。处理站在办理时,填写退票报告,并核收退票费,列车编制的客运记录随报告联一并上报。
参考资料来源:12306——车票可以用来报销吗?
参考资料来源:12306——车票丢失了,为了报销,是否可以重新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