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把我和保险公司起诉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但要根据情况,如营养费,要有医院的诊断,是不需要赔偿的。误工费,看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因住院减少了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也是不赔偿的。至于首饰,如果对方确有证据,肯定要赔的,但这个证据不容易,否则就赔了。

3、对方只起诉,可以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4、买了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5、可以参加调解,只要在自己接受的范围内,如果对方要求太高,就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多少给多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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