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和居住证是一样的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居住证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申领的证明,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暂住证申领办法》目前已经废止。暂住证与居住证不一样,区别有:法律效力不同,前者无,后者有;签发机关不同,前者社区亦可,后者为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一、《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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