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被单位申报为正常工资了怎么办?
年终奖被单位在申报时填写成了正常工资收入,导致年度汇算时只能合并报税,而不能分开报,导致需要补缴6000多元的税款。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处理?
解答:
这种情况属于单位的经办人擅自替纳税人(个人)做主导致的,按照财税(2018)164号文的规定,对于一次性奖金(多数为年终奖)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申报,也可以选择合并入工资薪金一起申报。
该选择权在纳税人(个人),而不在扣缴义务人(单位),更不在扣缴义务人的经办人。
因此,出现该问题后,扣缴义务人有责任和义务去税务局做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