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HA分级的级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Ⅰ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体力活动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Ⅲ级:患者有心脏病,以致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1994年美国心脏病学会(AHA)对NYHA的心功能分级方案再次修订时,采用并行的两种分级方案。第一种即上述的四级方案,第二种是客观的评估,即根据客观的检查手段如心电图、负荷试验、x射线、超声心动图等来评估心脏病变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
A级:无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B级:有轻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C级: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D级: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观证据
评价 这种方案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为此,几十年来仍为临床医生所习用。但其缺点在于仅凭患者主观陈述,有时症状和与客观检查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患者个体之间的差异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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