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方资金不足造成的停工,如何终止合同

工程是2014年4月经过政府招标的智能化工程,工期180天。合同签订前缴纳给建设方20万元履约保证金。开工2个月后因为甲方的装修进度停滞,不符合施工条件了。但我们一直没有建设方和监理的书面停工通知。装修工程是因为甲方资金问题停工的。现在我有如下问题请教法律界专业人士:

1、公司项目经理一直挂在这个项目上,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几次与建设方以及招标方协商要求撤销项目经理,都没有得到同意。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撤销项目经理?
2、履约保证金跟建设方要了几次,对方都不肯退。如何才能退?
3、如果我们想终止合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怎样才能让建设方赔偿我们的损失?

首先重新审视合同,看看是不是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有没有约定现在出现的某些情形可以终止合同,如果有,是不能要求赔偿的;第二,有没有约定单方终止合同的责任划分和赔偿划分,如果是专业人士写的合同或者网上下的模版,一般都会有的,就按照...(火星人)0864追问

合同就是买的那种建设部印的统一合同。建设方并没有要求我们停工,而且也不欠我的进度款,欠装修的进度款导致装修停工,我们不具备施工条件也停工了。如果我们单方面终止合同,肯定是要赔偿对方的。问题是这个项目时间拖的太长,项目经理还压着,而且还有20万保证金在甲方那。如果现在把钱和项目经理退出来,我就不想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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