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扛了五天的班现在回来上班 他说我算是自离了 请问我这算是自离吗?我的工资还能要回吗?

请问我怎么把工资要回来呢?

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但是理论上来说是从你离岗一个月开始才能算你自动离职。五天只能算是旷工。工资除去旷工扣除外,其余的都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公司不给,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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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5
是否自离,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果有该规章制度,要看是否有对你们自己培训或者公告。
如果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对员工进行了公告或者培训的,则公司可以视你为自离,以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你。

但是即使是自离,你也有权要回你的工资。

分段的也要看你们公司有没有对旷工总数有规定啊。
第2个回答  2010-09-25
劳动法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三天就试为自动离职。不享受任何待遇,给用人单位适成重大损失可向顾工保有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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