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起诉教育局却被学校免职,这是釜底抽薪吗?

如题所述

老师起诉教育局却被学校免职,这显然不是釜底抽薪。因为像姚老师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姚老师被免职,只能说是学校用自己的权利和力量在镇压像姚老师这样敢于提出质疑的声音,但姚老师的诉求希望解决的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根本问题何在?

姚老师所在的学校每年都会评选高级教师。而教学质量和成绩一直都很优秀,拥有多个奖状和证书的姚老师却已经连续八年落选。

在第八个年头,也就是在2020年10月,据姚老师称,

她在个人综合评分第2名的前提下,经各种人为投票竟以总分第7名落选,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

而姚老师所在的学校评选标准是这样的:一百分中有八十五分是个人积分,而剩余的十五分需要经过民主投票这一方式进行打分评定。姚老师的个人积分一直都比较高,但她也清楚每个老师相互的个人积分之差不超过十分。也就是说,在此时,民主投票的得分就显得格外重要。如果有教师的民主投票得分超过十分,那么就完全可以抵掉在个人积分上与个人积分高者的差距,转而获得职称。这一点就是姚老师觉得在整个评选过程中,最不公正的一点。

姚老师因此连续八年未能评上高级教师的职称,很显然是和民主投票的结果有关。因此,姚老师认定是有人徇私舞弊,在学校评职称这一举动背后有黑幕并将其曝光。此后,山阳区教育局专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姚老师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她在举报学校后又将调查此事的教育局一并起诉了。

目前最新的进展是在姚老师维权的路上,学校和教育局的领导反复找姚老师谈话,他们谈话的重点就是要求姚老师认错,删除其发布的与事件有关的抖音视频和撤销掉起诉学校和教育局的案件。姚老师维权的心很坚定,因而对此,一一表示拒绝。于是,在3月29日,距离起诉教育局一案开庭还有两天之时,学校发布了对姚老师的处分公告——姚老师被免去班主任职务,并被责令停课并配合调查。而学校做出此种处分的理由是因为姚老师发布的,学校认为是不实的言论对学校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在我看来,学校只是在来软的不吃的情况下,对姚老师只好来硬的,让姚老师停职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并减小她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如果不是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姚老师是不会走上维权这条路的。我相信姚老师,也相信纸包不住火,真相终将有显露的一天。

对于学校给出的十分严厉的处分,姚老师并没有被击倒,相反,命运之神带来了好消息——在3月31日庭审结束当天,山阳区教育局局长已经被免职当然,于3月31日开庭,这一起诉教育局案件所讨论的,是教育局是否对姚老师的申诉有回复责任,还没有说到整件事情的核心内容,即仅仅依靠权重占15%的民主投票环节来决定一个教师是否能评上高级教师是否合理,这当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可能性。但到目前,案子已经有所进展,这是很鼓舞人心的。相信随着案件审理的逐步推进,法庭会给姚老师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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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5

总而言之,能力决定你的实力,实力决定你的利益。职称评定是老师生涯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连职称都不要了,那你就输得彻头彻尾了。

事情起因

早在2021年1月28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对姚燕燕所在学校作出过处罚:学校相关领导因为在评审中的失职,被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讨。时隔两个月,在姚燕燕起诉教育局开庭前2天,学校方面终于按捺不住了,将姚燕燕从学校免职了。意思很明显了:你不让我们过好日子,你也别想好好过下去,大有一副鱼死网破的味道。

姚燕燕到底还是输了!首先是在职称评定中输了,后来又在维权中再次输了。作为一名小学老师,我暂且不论双方谁是谁非。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要想在职称评定中胜出、晋级,你需要的能力。能力不行,你最终只能是一输到底。也许,有人要说了:姚燕燕笔试都考了第二名,你能说她能力不行?对,还是能力不足,即使笔试考了第一名,最终还得给人让位。

依法维权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规则是由学校自己规定的,而评审标准则是相关部门规定的。

截至目前,几乎所有学校规定的申报打分规则都算不上完美无缺,而有关部门制定的评审标准也并非完全合理科学。

尤其是学校打分环节充满主观性,在实际打分过程中,不可能百分之百客观公正。

在这样的背景下,姚老师对职称申报打分结果提出质疑,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此前上级已经通报了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存在不规范问题,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至于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情况通报里的“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一致同意学校对姚燕燕的处理”说法,并非依规依法办事的行为。

而是更像是“一群人超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欺负一个人”。这是法治时代不该出现的现象。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是如何评定的?

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呢,每个地方都有相应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说,在职称评审之前呢地方的人社部门或者教育部门的会发布相应的评审的通知。在评审的通知里面一定会有相应的表格,以及评审的一些条件要求。

一般来说就按照评审通知里面的这个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就可以参加评审了。当然如果你现在还没到评审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你也可以看一看相关的文件,提前做好准备。

参加评审之前的还有涉及到一个评审资格的问题。因为很多地方的评聘并没有分开,所以呢,学校或者地方呢会有一个名额的限定。

所以呢,一些学校啊,还有或者地方的教育部门呢,会制定一些评审资格的条件。地方教育部门制定的这些评审资格的条件相对来说应该会公平公正一些,但是涉及到学校的人为的因素就比较大了,所以不好说。但总的来说你如果是优秀的话,我相信学校应该是能够推荐你去参加评审的。

评审的基本上有几个条件,是需要大家去平时去积累的。

首先第一个呢就是资历,也就说工作的年限,因为每评一个职级基本上都有这个年限的要求。

其次的是个人的业绩,这包括班主任的任职经历,教育教学工作的业绩,平时要注意写写论文,做做课题,还要争取获得一定级别的荣誉,如市级优秀教师。

第2个回答  2021-04-05

北京时间3月31日上午9点,焦作市第十七初中教师姚燕燕检举学校技术职称评比不公平,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山阳区老百姓法院开审。在经历两个小时开庭审理后,法官公布休庭,开庭审理结果将择吉日判决。尽管法院的审理结果都还没出去,可是针对姚燕燕起诉不公平一事,本地的教育局和所属学校却早已得出了惩罚建议。

老师起诉教育局却被学校免职

引证焦作市第十七中的情况报告:“3月16日,经学校领导成员科学研究,免除姚燕燕的七年级十九班教导主任,另外,勒令姚燕燕删掉抖音短视频中所叙虚假的观点,并写成深入查验。”学校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3月16日,通告最终决策的时间3月29日。

而早在2021年1月28日,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对姚燕燕所属学校做出过惩罚:学校有关领导干部由于在审查中的渎职,被勒令写成深入书面形式反省。阔别两月,在姚燕燕提起诉讼教育局开庭审理前2天,学校层面总算按耐不住了,将姚燕燕从学校撤职了。含意很显著了:你不许大家过好日子,你也别想好好生活下来,有很大的一副你死我活的味儿。

姚燕燕究竟或是输掉!最先是在职称评审中输掉,之后又在维权中再度输掉。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姑且无论彼此是是非非。在这儿,我想说的是的是:要想在职称评审中获胜、晋升,你需要的工作能力。工作能力不好,你最后只有是一输究竟。或许,有些人说起了:姚燕燕笔试题目都考了第二名,你可以说她工作能力不好?对,或是能力不足,即便笔试题目考了第一名,最后还得给人退位。

教师起诉教育局是合法行为

教师提起诉讼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它是法律法规授予教师的支配权。法院也已审理并提前准备开庭审理,依法办理这事。根据法院的案件审理,假如学校评定职称的确存有教师所体现的网络投票阶段不公布、不全透明,而教育局并没有对于此事开展严肃认真调研,就评定“审查程序流程公布、全透明,未发觉审查全过程中有违法乱纪违规操作”,那麼,应当追责教育局的义务,规定教育局撤销学校的职称评定结果。若检举不实,可驳回申诉,法院案件审理后学校和本地教育局在依据法院案件审理与当事人教师沟通交流。但不管怎样,也不应该对维权教师采用处罚。

在法院还没有案件审理前就对教师开展行政处理,校领导因涉嫌乱用行政许可事项阻拦教师维权。校领导在通告中称,“其个人行为不但造成很多社会舆论,也牵扯了本人工作中活力,比较严重危害了一切正常课堂教学,所需班集体考试成绩下降显著,学员的心理状态和价值观念也遭受不一样水平的危害,家长建议非常大。”难道说学校没有意识到,这则通告很有可能引起更高社会舆论,解决社会舆论要牵扯很多活力,危害学校的一切正常办校?

从当事人教师公布的“视频曝料”看,她的提出质疑并不是没有大道理,如“人民群众网络投票在大会议室里根据微信小程序的方法开展线上选投,领导干部网络投票与评审团网络投票均在小会议厅里开展,这三项投票结果校领导均不公布唱票”,对于此事,校领导也要取出详尽表述。教育局在调研时也必须恢复这一重要提出质疑。自然,不清除当事人教师在维护保养本身支配权时存有过激行为,但校领导应当立在教师视角,了解她的关心,不可以轻飘地回复不会有不合理难题就将其消磨。

不容置疑,近些年许多 地区教育局和学校都更为高度重视网络舆情难题,对引起关心的教师比较比较敏感,但必须留意的是,教师来到依靠社会舆论维权这一步,也是由于欠缺完善的维权方式。学校的上级领导主管机构在调研教师检举的难题时,还存有淡化处理的状况,而不是构成有教师意味着、教育督导等参加的单独调研联合会开展单独调研。那样的调研解决体制,也该提上日程了。

支持姚教师

大家都知道,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是由学校自身要求的,而审查规范则是有关部门要求的。目前为止,基本上全部学校要求的申请评分标准都谈不上恰如其分,而相关部门制订的审查规范也并不是彻底有效科学研究。尤其是学校评分阶段填满主观,在具体评分全过程中,不太可能100%客观性公平。

在那样的情况下,姚教师对职称评审评分结果提出异议,是能够 了解的。何况,先前上级领导早已通告了焦作市第十七初中存有不标准难题,有关责任者被解决。对于焦作市第十七初中情况报告里的“领导成员及全体人员教师,一致同意学校对姚燕燕的解决”叫法,并不是依规勤政廉政的个人行为。

只是更好像“一群人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欺压一个人”。它是法治时期不应该发生的状况。假如全部学校都依照“领导成员”愿意,“全体人员教师”愿意,来解决教师,那“依规依规”又该怎么说?

在法院还没有案件审理前就对教师开展行政处理,校领导因涉嫌乱用行政许可事项阻拦教师维权。姚教师维权,是法律法规所容许的合理合法个人行为,学校哪来的权利阻拦教师依规提起诉讼教育局?有网民说,果断支持姚教师依规维权,学校若没有错那害怕?为什么不可以在法院裁定后再发音?有网民坦言,支持姚教师!支持教师用法治维护保养利益!

第3个回答  2021-04-03

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当地的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却已经给出处罚意见。

而早前姚燕燕所在学校就已经被当地教育局处罚;因为在评审中的失职,学校相关领导被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姚燕燕本人却因在网上发布很多条职称评审不公问题视频和言论,引发众多网友的高度关注,一时之间舆论发酵给学校及教育局带来许多负面效应。 

1、首先学校这样的做法不是釜底抽薪,而是要鱼死网破的节奏。学校方面就直接将姚燕燕从学校免职。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但是言外之意就是我们没有好日子过,你也别想过得舒坦,一副光脚不怕穿鞋的。

2、作为教师,要想在职称评定中能够脱颖而出,必须要有优秀的业务能力。能力才是决定能否获胜的主要因素。所教的班级、学生都能取得各项好成绩,老师才有资格在职称评定中超越别人。

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争取自己的权益。身为教师教书育人,自然应该明白凡事都有底线。既然已经决定要用法律来保障自己,就不应该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视频和言论。

4、身为班主任,将过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其他的方面。自然是会忽略掉如何更好的教育学生,势必会惹来学生家长们的不满。在这趟浑水中不能脱身而出,还带来一波蝴蝶效应。

5、若是对她这样的行为采取了睁只眼闭只眼的纵容态度,以后在管理规章制度上难以服众。她这样的行为也让学校和教育局领导们深刻的意识到了深层次,所以这样的结果是必然性的。

不过因为目前法庭尚未宣判,无论对错都不能过于评判。我们也只能安心静待结果。

第4个回答  2021-04-03
我觉得就是属于釜底抽薪的,而且我觉得这种事情一定要严刑遏制,然后加强学校的管理,也是可以更好的防疫学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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