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28
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第2个回答 2023-08-18
国有土地上房屋翻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危房鉴定,鉴定属实的由房管部门出具同意翻建的意见,并携该处理意见到规划部门报批准。
2. 持规划部门批准意见到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开工建设许可。
具体的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3个回答 2020-12-24
国有土地上房屋翻新,是要重新办理建房手续的,具体怎样办理,各地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