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本人从人才交流中心将个人的档案提走,应该是什么流程?需要什么材料才能提走?
2、如果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过程中,个人找到企事业单位接受将档案提出,是否就被档案管理处的接收函或介绍信顶替,而报到证就没用了?那报到证到哪了?
3、如果找不到报到证了,是否可以通过原毕业院校补办?怎么补办呢?
请高手指教!!本人万分感谢!!
因为我个人之前是想要避免人才交流中心每年180的保管费,所以找熟人伪造了一份假的商调函,将自己的档案取出来。但是现在找不到报到证了,所以想知道是不是有接收单位后报到证就没用了?会不会和档案一并退还给我?请各位不吝赐教!如果有人才交流中心工作经验的更请您帮忙答疑解惑!!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