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 ,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
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
2、《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 、“白门条约” 、“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3、《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总之,《马关条约》使中国面临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900年春,义和团运动成为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导火索,以此为借口,八国联军以镇压义和团之名行瓜分和掠夺大清帝国之实。侵华军队总人数前后约为5万人,装备精良,声势浩荡,1900年,8月14日,北京城彻底沦陷,八国联军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抢掠!
从紫禁城、中南海、颐和园中偷窃和抢掠的珍宝更是不计其数!其中著名的万园之园“圆明园”继英法联军之后再遭劫掠,终成废墟。1901年,9月7日,以《辛丑条约》的签订为结果,中国自此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当时的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空前沉痛的灾难。
5、《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政府和英(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美(美利坚合众国)、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德意志帝国)俄(俄罗斯帝国)日(日本帝国)意(意大利王国)奥(奥匈帝国)西(西班牙王国)荷(尼德兰王国)比(比利时王国)
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大屠杀 (日军侵华历史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祖国曾经遭受的屈辱有:
1、《南京条约》
1842年,英国侵略军先后攻占吴淞、上海、镇江后,于8月初将军舰开到南京江面,并把炮口对准南京城。
道光皇帝派耆英为钦差大臣和伊里布同去浙江前线,就关于结束鸦片战争问题向英国侵略者试探投降的条件,当时英军兵临南京城下,耆英赶忙来到南京,没有经过一次正式谈判,就全部承认了侵略者提出的“议和条件”。
1842年8月29日,在英国军舰“汉华丽”号上,耆英、伊里布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2、《马关条约》
甲午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根据条约规定,把“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大片领土割让给日本,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遗患至今。
它大大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从而使中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3、《辛丑条约》
1900年,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政府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这实际上就成为“国中之国”,成为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这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
4、"九一八"事变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的“九一八事变”,点燃了长达14年的侵华战火。多少人间惨剧,多少家破人亡,山河破碎不堪回首,侵略罪行铁证如山。
“九一八”仍是中国人民心口的一道伤疤,在这个和平年代向人们发出不可忘却的警示。
5、南京大屠杀
1937年12月1日,日军下达攻占南京的命令,拉开人类文明史上黑暗的一页。12月13日,南京沦陷,屠杀开始。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的六周内,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达19万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达15万之多,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达30万人以上。
这场大屠杀,是在日本当局策划与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等战犯的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野蛮,令人发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842年8月29日:《南京条约》签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近代史是中国发展的“清醒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九一八事变”爆发85周年:不可忘却的警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京大屠杀:人类历史黑暗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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