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雪峰福康花园建设局和住房办私涨廉租房房价一半,合法吗?

如题所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标题为《广元市利州区雪峰福康花园建设局和住保办私涨廉租房房价一半,合法吗》的帖子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派专人核实处理,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政策解答
(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9月25日期起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按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执行。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川府发〔2010〕2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保发〔2013〕10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14号)及《广元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意见的通知》(广住保办发〔2014〕17号)等文件精神,利州区于2014年9月25日修改完善并出台《广元市利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修订稿)》(广利府办发【2014】56号)、《广元市利州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修订稿)》(广利府办发【2014】57号)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相关文件,利州区于2014年起9月25日期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配租管理。
二、租赁价格
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后,租赁价格配套文件没有出台,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分按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城市特困家庭分类实施梯度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在摇号分配前须将制定的《摇号规程》《分配管理办法》《分配方案》等报市、区两级政府及司法公正部门审核通过、在指定网站公示、并在摇号现场张贴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实施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分配时的《分配管理办法》参照青春创业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价格并结合《广元市物价局关于市城区新家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广价综【20110】27号)、《广元市利州区物价局关于利州区新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函》广利价函【2011】6号)等文件分小区及梯度保障对象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暂定了租赁价格,并标注最终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定的租赁价格为准实施多退少补.
广元市利州区住建局住保办
2019年5月30日追问

为什么物业费还另加公摊水电费,都是住房办说了算。物业不应该私收公摊水电费,国家有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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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一定是政府行为,既然有建设局参与,应该是合法的。追问

是住房办人行为,他们办公人员都说了,给政府打了五次报告,要求涨价。政府都没同意,最后想了一招,地震优惠五年,可租房合同上没有前五年优惠这一款呀!是他们太想整百姓了。房子政府修的是保障住的,不是他们炒作涨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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