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18
1.我国拟规定上下班途中遇车祸不算工伤,也就是说还没正式法律条文。1996年原条文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尽管保留了此项规定,但采取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简单化表述。
2.我估计你太太是违反交通规则所撞,要不然肯定对方会赔,这样的事很难办,估计不会认定工伤。如果主要责任在对方,别人赔了的话,也不会认定工伤,因为不会双重赔付。
3.工伤争议可直接行政诉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第二条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苏劳社医[2005]6号 “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18
最新的规定: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已经不算工伤了!
因为现在中国普及了:交强险,即使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也可以由交强险赔付!不需要双重赔付了,所以已经不认定是工伤了!
第4个回答 2009-09-18
理论上来讲是不算的,因为你是在工作范围之外,如果是在工作范围之内就可以,但是你可要试着申报工伤,公司如果好的话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