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微观经济学最高或最低限价政策的案例分析,包括供给和需求分析,限价政策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谢谢各位大神!
要有具体的某个政策,比如政府对某粮食作物的限价政策。

政府限价政策探析

摘 要:竞争性市场均衡价格是在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竞争中自发形成的,它不仅具有良好的效率特性,还具有良好的公平特性。面对一些过高或过低的市场价格,政府采用了限价政策来直接进行干预,但结果证明,这样不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不利于政府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竞争性市场 均衡价格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

近年来,很多关系民生的基本需求品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得政府不得不采用行政干预的手段直接限价,而面对一些消费品价格的持续低迷,我国政府又对这种产品的收购价采取了保护政策,制定了最低限价。这些政策乍看上去是在为百姓谋福利,然而通过运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加以思考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些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会与政府的政策目标背道而驰。

一、竞争性市场均衡价格

竞争性市场均衡价格是在市场上供求双方的竞争中自发形成的,是在市场上众多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在博弈后达成的共识,因此,市场竞争使市场价格稳定于均衡价格,它消除了来自垄断市场的偏见,不仅具有良好的效率特性,还具有良好的公平特性。

竞争性市场达到均衡时,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对消费者来说,应该在其预算约束下实现了效用的最大化;对企业来说,在生产技术约束下实现了利润的最大化,市场实现了出清,也就是市场供给等于需求。在这样的状况下形成的均衡价格是商品的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的价格,也就是商品的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相等时的价格。在市场上,由于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市场价格趋向于均衡价格。如果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则市场上会出现超额供给,就会使市场价格趋于下降;反之,超额需求则会使市场价格趋于上升直至均衡价格。因此,均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均衡价格理论中关于供给价格弹性和需求价格弹性的分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使用价值。

二、政府干预市场价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竞争性市场均衡价格是市场自发形成的,而由于产品供不应求,市场价格就会自动上涨,人们对一些生活必需品开始怨声载道的时候,政府便采取一些限价政策来试图抑制不断上涨的价格,但是这样做真的能够实现公共政策的良好初衷吗?

(一)对政府最高限价政策的分析

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涨使得很多人都掏空了腰包买不起房,于是人大代表及有关政府部门一直提倡采取干预,政策制定住房交易的最高限价,“限价房”顿时成为百姓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政策的出台必然跟市场背景紧密联系在一起,综观“限价房”的先行者宁波、青岛两个城市,

其政策都是在房地产自身调节功能失效的背景下提出的,本身带有强烈的行政干预色彩,对于该政策,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限价房”政策的提出,是以政府牺牲部分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减少开发利润为代价的,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长期推行这一政策,势必影响其财政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的扭曲,与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发展也是相矛盾的。“限价房”是针对中低收入者采取的一项措施,然而它就像经济适用房一样成为炙手可热的“紧缺资源”。

从土地价格优惠、税费减免、房价限定、购房者资格界定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由于政府的介入,很容易产生行政权力的“寻租”空间,这种“寻租”空间显然容易为暗箱操作提供便利,导致的结果便是社会财富资源的分配更加不公正。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兰州牛肉拉面的限价风波,经营者涨价是源自成本的上升,而对将拉面作为早餐的兰州市民来说,不得不选择豆浆、油条等传统早餐。

当顾客面对碗里只有一根面条而惊呼的漫画出现时,我们或许应该明白,政府应该管的是质量,而不是价格。我们可以通过下图来说明政府制定最高限价为什么会与初衷背道而驰。

图1显示了市场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状态与采用最高限价政策后,市场出现的供求不平衡的局面,其中P代表产品价格,Q代表产品数量。P1代表市场供给曲线S与需求曲线D达到一致时的均衡价格,这时,市场的供求是平衡的。然而,当政府采取最高限价P2后,如果供应商还按原来的质量提供商品,那么利润必然会下降,这时供应者便由于利润下降而减少供应,市场就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非均衡状态,显然在图中P2价格下的AB段便正是市场缺失的产品。

 

(二)对政府最低限价政策的分析

在我国,反映政府最低限价政策的突出案例是对粮食价格的保护价政策,即制定粮食收购的最低限价。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粮食的收购价实行最低限制,是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

初看这是对农民有利的政策,但仔细分析后会发现,这一政策也会导致很多额外代价。它会使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非均衡状态,从而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压力,于是出现了很多假账来骗取财政补贴,最早发生于安徽的“审计风暴”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例证。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便是政府制定最低工资制度,政府制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保护初级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但结果反而使这些初级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大量失业。原因是最低工资制度要求付给劳动力更多的工资,这就促使厂商企业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用机器代替人工,所以初级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便会大量失业,这种现象在美国体现得尤为突出,因为美国的工会力量十分强大,总是要求涨工资的工人所遭到的反而是老板的解雇。类似于最高限价政策,最低限价也可以用图形来说明它为什么会导致违背政策目标的结果。

图2显示了市场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的状态与采用最低限价政策后,市场出现了供求不平衡的局面。其中P3代表市场供给曲线S与需求曲线D达到一致时的均衡价格。当政府采用最低限价P4时,市场上的产品供应商由于都看到了其中的利润,于是纷纷加入或扩大规模,这样就会导致市场上该类产品供过于求。图中显示的EF段便是供过于求的状态下多出来的产品。于是在最低限价政策下,该得到实惠的农民只会面临更惨的粮食收购价,同样道理,美国的工人也会因为劳动力供过于求而纷纷失业。这就是市场经济给我们上的最好的一课

三、对政府限价政策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政府要想真正使民众受益,采用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的政策措施都是不合理的,这样只会使市场处于更加不均衡的状态,并且还会导致“寻租”等现象的产生。虽然政府的介入是为了矫正市场失灵,但政府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盲目实行直接限价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有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政策才能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

(一)认清政府职能,高度尊重竞争性市场

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告诉我们,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条件并不苛刻,就是要求偏好关系是局部非饱和的),竞争性市场所形成的(一般)均衡是帕累托最优的,这也是对看不见的手原理的成功证明。由此看出,竞争性市场经济是一种较好的经济制度,它不仅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且它简单易行,对人们所掌握的信息要求最低,每个人只需知道自己的偏好(或技术)和市场价格即可,尊重这种自发的秩序,便能够保证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在这样的状态下,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少,只需在制度上保护产权,维护竞争秩序,强制人们实施自愿的契约即可。

这一定理从效率角度向我们展示了竞争性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第二定理则是着重从公平角度告诉我们:帕累托最优不等于财富及收入的公平分配。

只要起点是公平公正的,竞争性市场经济一样能够实现结果公平,它意味着政府除了守业,唯一要做的事情是财富、资源禀赋的再分配,目的是尽量促使市场主体起点公平。所以,促使政策目标的实现,使社会的一些中低收入者,或者说是弱势群体能够真正享受到惠民措施,国家是要采取一些措施的,但直接干预市场价格不是明智之举,而应该高度尊重竞争性市场,用补贴或其它合理的方式加以干预,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采用明补政策,而不是运用暗补

对由于市场价格因素造成的社会大多数群体的不满,政府可以采取补贴的方法加以弥补。补贴有两种方式,暗补和明补。暗补是指通过间接渠道补贴目标对象,因为“这种补贴方式大多是在生产环节进行的”,所以很容易使生产者利用机会投机取巧,不仅会造成资源的低效率配置与巨大浪费,甚至会出现逆向补贴现象,还可能导致垄断,这样,新的社会不公正便会随之出现。而明补则是不通过间接渠道,直接补贴目标对象,这种做法的优点在于充分利用了竞争性市场经济的优点,不但使补贴真正落到实处,又能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如美国的教育券制度,对接受教育难的贫困家庭直接发放“教育券”,“教育券”只供家庭困难的孩子在学校接受教育用,既能保证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又能避免学校对所有学生实行优惠时“不该补的补了,该补的却没有补”现象的出现。

(三)采用货币补贴,而不是实物补贴

货币补贴是明补的一种主要表现方式,主要指对中低收入阶层直接给予经济支持来达到政策目标。而实物补贴则是暗补的主要方式,“即通过优惠政策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来提高购买者的消费能力”。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城市公有制单位的居民一直采取实物分房制度,自1998年以后,我国政府逐步用货币分房取代实物分房。近些年来,面对买房难问题,一些城市又开始恢复实物分房。这种实物分房制度就属于实物补贴,这种补贴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效率的缺失,很容易让开发商借机钻空,降低建房质量,抬高房子价格。另外,这种方式没有考虑到物价的浮动因素,伴随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可能会增长,但这种静态的一次性补贴方式却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除此之外,只有购买了“限价房”的家庭才能得到补贴,补贴的多少也随房屋的价格、面积不同而异,这样就不能根据各个家庭的具体经济状况给予补贴。所以,货币补贴这种明补的方式才是我国补贴制度的基本发展趋势,当然这还需要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

(四)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建立真正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配套制度不仅是完善我国补贴制度的需要,更是发展市场经济、完善政府职能的需要。

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而“居民的财产收入审核机制也是重要的配套制度之一,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权威的部门或制度来判定居民的财产状况和收入水平,因此要加快这一制度的建立,同时也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市场上产品提供主体的相关统计工作,取得真实的原材料价格、市场租金、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等初步资料,统计确实有效的指数,从而指导补贴工作。此外,税收制度、产权制度也需要逐步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赵燕军.限价房:想说爱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J].追踪,2009,(02):55.

[2]李振东.石油补贴制度的不完备性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09):10.

[3]对经济适用房实物补贴下效率损失问题的研究

[4] [美]曼昆著、梁小民译.经济学原理(第二版)上册[M].北京: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80.

[5]陶爱萍,刘志迎.国外政府规制理论研究综述[J].经济纵横,2003,(06):60.


希望能帮到你。

追问

我要具体的案例分析,这个我都百度得到啊

追答

对房地产的限价不具体吗?
或者你可以用“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来举例,仿照上文写一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