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走人,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试用期过了,公司没签书面合同和购买社保,现在我想离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我跟他说了,他没同意,也不理会工作交接的事,就是装傻,拖延时间,但是我还坚持走,不理会他,这样会不会有什么后果?

你可以直接走人,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当然要是在生活中叫情面,继续和老板联系,那么你可以和他协商,但直接走人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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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4
做人有原则的?老板不让走,可以先跟他说下不做了?给他个双方个可以接受的时间做期限在走人?
不要做到人走茶凉吗?
后果到没什么,就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第2个回答  2013-09-24
没签书面合同,你想离职,走人就是,最多跟老板打声招呼,没任何后果。
第3个回答  2013-09-24
没签书面合同,你想离职,直接走就可以拉,最多跟老板打声招呼,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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