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转学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转学程序具体如下图: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扩展资料:

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

其他特殊情况转学,不受前款转学条件和学籍转接限制。

1.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2.由普通学校到工读学校或者由工读学校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转出,由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

3.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有学籍档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其就读年级。

参考资料:岳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07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扩展资料

学生转往另一个学校学习。 钱锺书 《围城》七:“她前年逃难到内地,该进大学四年级,四年级生不许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06

1.由于转移家庭住址和户口登记而需要转移到市区其他学校的学生,应由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申请。

课堂老师签字后,学校教学办公室填写“转学联系卡”,学生家长自己联系学生。在收到学校的同意后,他们会去学校申请转学。学校必须收集学生与学校公章的联系。

卡片正面联系,然后发出“转学证书”,学生证(包括学生证),学生手册和健康卡等学生注册资料从家长转到学校管理。

2.学生必须转学到城外的学校。家长会写一份“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后,学校的教学办公室将盖章并返回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盖章。学校可以签发转学证书。 ,转移手续。

转移程序:

因家庭住址和户口转移而需要转学的学生必须由城市的父母(或监护人)和学区的居留证签发。通过学校的审批后,他们将带着原校的转学证到学校。转移程序。

需要三个大陆的订单原来的学校教育局和印章要转移到学校!

申请转学的条件:学生可以被允许在公立学校之间转学,原因如下:跨省,市,区和县转移家庭户口和家庭住址;县(市)区的家庭和家庭的迁移和道路很远,不能在原来的学校学习。

扩展资料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0-06

办理转学,要先联系好转入学校,原来就读学校同意转出。

转学程序:

1、填写转学申请表,逐级审批盖章:转入学校→管理转入学校的乡镇级教育机构(中心小学或乡镇教委办)→管理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局→转出学校→管理转出学校的乡镇级教育机构(中心小学或乡镇教委办)→管理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局。

2、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申请、审核:转入学校→管理转入学校的县级教育局→转出学校→管理转出学校的县级教育局。

说明:审批盖章和网上申请、审核可以同步进行。

扩展资料: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7-31
转出手续: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
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2、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出“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手续:
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到本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具本市户口及属于本学区的住地证明,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凭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到本校办理插班手续。

需要个三连单 原来学校 教育局 和要转入学校的盖章!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
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
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