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一下,产品代理(总代理和区域代理)?

如果一个产品要找代理商,需要总代理和区域代理?
总代理:是不是在国内,省市和区只有总代理可以销售同一产品?
区域代理:是不是在国内,省市和区不同的区域代理商都可以销售同一产品?

  1.代理商: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
  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
  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
  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
  管理等各项职能。
  在国内法系里面,代理商是指一种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2.区域代理商:
  区域代理商就是取得《代理产品》所有权,然后在不同的地区予以而代理商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本身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货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其关系是 厂家——(代理商)——消费者,当然这种代理商所谓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对产品进行销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并通过销售提取佣金。还有一点就是商品销售的风险,经销商需要自行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代理商并不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当然现在一般来讲,一些大的厂家在选择代理商时也要考虑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够,就会取消代理资格,更换代理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来讲代理商是比较常见的,国内企业多青睐于经销商。
  另 实质上,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同体,即是代理,有时候又要需要拿钱买货,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称其为有一定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
  其实书本上说的,在现实中更多的是混和体,纯粹的已经很少了。理论指导实践,但不要理论限制思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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