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是外埠车辆的进京需要办理进京证。
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扩展资料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第七十二条 本市提倡公民绿色出行,每年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方便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第七十五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