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刚刚去世,留有一套公房(此公房是1987年因本人大龄男青年父亲单位给扩大的)我一直在此公房居住,87年到97年我一直和老人一起居住,97年老人去了女儿家一直到前几天去世,并且在87年我结婚时老人口头承诺给我一个房间,现在老人去世没有书面遗嘱,老人有六个子女,请问这个公房怎么处理?我有权承租或继承吗?
参考资料:乐律师 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