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1
居然还问这样的问题。
人事和劳动合并,全国多数省份的省级已经合并,过程尚未完成。省辖市一级多数还未开始。
从合的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多数是仿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一般是原人事局局长任新局的局长
3、综合部门如办公、人事、机关党委等两局合并,多余人员充实到公务员局、外专局的综合处室,或转到业务处室
4、划入民政上的农村社保智能,人员也带过来
5、新成立的处室中,人力资源市场处(课)是一个要害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业务有些空洞
6、肯定有一个公务员局,占不少编制;编办一般会划出去独立,归党委领导
7、二级机构会长时间不动,至少是半年不会变动。人才交流中心一般也不会急着和人力资源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合并。干部培训中心也会保留一段时间,相对稳定。当然不排除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在行政处室、二级机构之间调整。不存在二级机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
8、合并之后,劳动板块的处室多、人事板块的处室少。不过原人事的老人不会吃亏。劳动的人也会得到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