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21
你朋友已经涉嫌结伙殴打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一项的规定,应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至于赔偿对方多少损失,要视对方的损失具体而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3个回答 2009-08-21
不需要,那要看是什么伤,你这种情况算重伤,但是案子的性子是民事纠纷,如果警察来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警察在民事方面不会下狠,只会劝导,你只要陪个医疗费,就可以OK了.当然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拘留的希望不是很大.如果对方还是要报复,那就只好陪几百块,要不然只好去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