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伤了会拘留几天?

是这样的,早上大家在做事,不小心把别人门撞坏一点。那个人就不依不饶的结果就吵起来了。然后我那朋友就和那人打起来了,被拉开后大家准备走时,那人又上去打我朋友的爸爸。于是我朋友和另一个人上去,把那人头打流血了。不严重,包扎下就没什么大碍了。那个人说要赔1万,不然报警。请问。会拘留多久?陪钱需要陪那么多嘛?
刚开始是我朋友动手的。被拉开后准备离开,那人又过去打我朋友的爸爸。

  一般打架斗殴是行政拘留与罚款。如果将人打伤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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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21
你朋友已经涉嫌结伙殴打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一项的规定,应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至于赔偿对方多少损失,要视对方的损失具体而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2个回答  2009-08-21
首先,你们要赔人家门的修理,另外,把头打流血了,还是打完之后他先挑起的,如果只是稍微流点点血的话,赔个300,500给他,不要拉倒,除非对方有背景,否则只要问个话就完事了,我想不用拘留。
第3个回答  2009-08-21
不需要,那要看是什么伤,你这种情况算重伤,但是案子的性子是民事纠纷,如果警察来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警察在民事方面不会下狠,只会劝导,你只要陪个医疗费,就可以OK了.当然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拘留的希望不是很大.如果对方还是要报复,那就只好陪几百块,要不然只好去法庭了.
第4个回答  2009-08-21
你没有说谁先动手
建议让他报110
因为如果是他先动手
那很可能你们只算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至于赔钱
那要看实际损失的
而且他打你朋友的爸爸,也一样可以反过来要求他赔偿
建议你直接交给110处理
处理不来的话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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